关于印发《2015年上海市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相关人员 及物业行业从业人员培训计划》的通知 ( 2015-05-08 )

  关于印发《2015年上海市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相关人员及物业行业从业人员培训计划》的通知

  沪房管科〔2015〕91号

  各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房地集团,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

  根据我局工作安排,现将《2015年上海市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相关人员及物业行业从业人员培训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3月30日

2015年上海市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相关人员
  及物业行业从业人员培训计划  

  根据《关于加强本市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5〕3号)、《上海市加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沪府办〔2015〕13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业主委员会成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沪房管物〔2013〕39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2015年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管局)相关重点工作,为进一步提升业委会、居委会、房办等相关管理人员的自我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提高物业行业一线岗位技能人员的技能水平和从业素质,充分发挥东、西、南、北、中五个公共实训基地的作用,现制定本计划。

  一、培训对象

  围绕本市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和物业管理工作内容,培训对象涵盖业委会、居委会、房办等相关管理人员及物业行业一线岗位技能人员,全年计划培训业委会、居委会、房办等管理人员约1.9万人次;培训物业管理员(建筑物设施设备)、墙面清洗、施工吊篮操作装拆工、木工、油漆工、智能楼宇管理员等技能类人员约1.6万人次。

  二、培训总体安排

  (一)业委会、居委会、房办等管理人员培训

  1.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加强本市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上海市加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业主大会组建、业委会换届改选、日常运作规范等。

  2.培训形式

  业委会、居委会、房办等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分批安排场地集中授课,房办工作人员安排2天课时,其他工作人员安排1天课时。各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县房管局)根据《关于加强本市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上海市加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的相关精神,按照相关标准向区财政申报培训经费预算,并根据实际情况,落实培训场地,衔接培训师资和教材,也可委托5个实训基地开展培训工作(具体培训人数详见附件1、2)。

  根据市领导的要求,市房管局依托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上海市房地产学校、上海市西南工程学校等培训场地资源,在全市设立东、西、南、北、中五个公共实训基地(详见附件3)。目前,上海市房地产学校(青浦校区)、上海市房地产学校(武宁路校区)、上海市西南工程学校、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等4个实训基地已开展培训项目,能基本满足房管行业从业人员市级、区级各类培训项目的需求。

  3.培训师资、教材

  培训师资、教材由市房管局统一协调,以确保培训的统一性和整体性,培训师资主要由市、区物业行政管理部门人员,长期从事物业相关工作的专业人员及实训基地所在教育机构的优秀教师组成,培训教材和培训大纲由市房管局组织专家编写,统一印刷,教材工本费用由区县及街道镇承担。

  教材编制、师资培训工作由市房管局组织落实,涉及各项费用由市房管局向市财政局申请。

  (二)技能类人员培训

  技能类人员的培训工作,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安全监管局和市质量技监局的有关要求,主要由各实训基地组织招生培训。培训类别包括行业从业人员上岗培训,职业资格培训考证、行业技能人才比武竞赛等,培训项目包括助理物业管理师、物业管理员(建筑物设施设备)、墙面清洗、施工吊篮操作装拆工、木工、油漆工、智能楼宇管理员等培训(具体培训计划详见附件4)。

  三、职责分工

  市房管局:负责统筹规划、综合协调、检查督促教学大纲、教材编制等工作。

  区县房管局:负责本地区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

  房地集团、物业服务企业:主要负责组织动员本单位相关人员,合理安排工学时间,积极参加培训。

  局教育中心、市物业行业管理协会:主要负责教材编印的具体工作,师资库建设,培训组织协调、教学质量考评等。

  各实训基地:主要负责各培训项目的开展,确保培训的质量。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抓好宣传。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关系社会治理、社区和谐和百姓民生,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宣传动员,确保培训规模。

  (二)强化管理,明确职责。各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分工任务,加强沟通协调,切实做好培训管理和实施的有关工作,落实好师资教材的衔接工作。

  (三)规范教学,确保成效。要加强师资培训,注重教学日常管理,规范教学流程,做好评估反馈,确保培训质量。

  (四)因地制宜,重在应用。各区县房管局、房地集团在市房管局统一工作的基础上,可因地制宜,结合实际,自行选择培训内容和确定培训规模,依托实训基地和其他社会培训资源组织开展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