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历史文化名镇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 ( 2026-08-18 )
| 索取号 | 3589258689/2026-00130 | 载体类型 | 发布机构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
| 文件编号 | 沪建村镇联〔2026〕204 号 | 记录形式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
| 关键词 | 内容描述 | ||||
浦东新区、青浦区、嘉定区、松江区、闵行区、金山区、宝山区、奉贤区、崇明区建设管理(交通)委、规划资源局、文化旅游(文体旅游)局:
为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名镇保护和发展,规范上海市历史文化名镇的申报、论证、认定工作,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联合制定了《上海市历史文化名镇申报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市规划资源局
市文旅局
2026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