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管理办法》解读材料 ( 2020-01-07 )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为进一步统一和规范本市二级造价工程师管理,提高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素质,提升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水平,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我委起草了“上海市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管理办法”,拟对二级造价工程师在本市的考试、注册和执业的监督管理做进一步细化。
二、《办法》主要内容
1、适用范围:适用于二级造价工程师在本市的考试、注册和执业的监督管理。
2、管理分工:我委会同市交通委、市水务局,负责本市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命题和组织实施工作,我委负责基础科目的命题工作,我委、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分别负责专业科目的命题工作;委人才服务考核评价中心具体承担考务工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制作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电子证书);我委负责建立统一的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平台,并与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各自单独核发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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