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5-01-27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由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编制而成,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2024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2024年,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共1027条,主要包括委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7项、政策文件(含行政规范性文件)138件、政策解读材料14篇、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办理复文102件、政务动态信息502条、“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情况12条等。全年新增入库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标准50条。办结互动留言数3523条。发布征集调查类信息18条。年度门户网站总访问量为2015万人次。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我委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77件(比去年同比增长8.9%,在全市各委办局中位列第三),办理1160件(含上年度结转申请40件,另有57件申请顺延到下年度答复)。其中,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131件;不予公开24件;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799件;不予处理18件;其他处理188件,主要为申请人(单位)逾期不补正我委不再继续办理,或申请人(单位)自行撤销等。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 19件,诉讼 13件,未发生行政纠错。申请热点主要集中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旧区改造、超低能耗等方面内容。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推进行业数字化转型。制定发布住建行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2024-2026年)和“数字住建”建设行动方案。加强住建领域“一网统管”系统运维管理,建设住建领域城市运行管理服务系统。围绕打造“一网通办”“智慧好办”金牌服务,实现42 个高频事项预填率不低于 70%、首办成功率不低于90%;高标准完成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房、申请公租房等3个国家级“一件事”集中攻关;新增“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修改”和“施工图免审项目的审图费用减免”服务“免申即享”,实现智能匹配、自动送达、快速兑现。持续推进住建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行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二是加大公共数据共享力度。依托上海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共开放共享“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信息、建筑从业单位行政处罚信息、新型安全型燃气器具信息、住房公积金、上海旧区改造情况”等共187项公共数据,并及时进行数据更新,确保数据准确性。
(四)平台建设。一是发挥门户网站公开主渠道作用,优化调整门户网站板块设置,增设本市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专栏,动态更新相关人员考核发证、受聘企业变更、进沪换证等信息,并提供证书查询服务;增设燃气器具和燃气泄露报警保护装置销售企业商标查询服务;同时梳理整合部分板块信息,确保公众高效查询。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营,编发微信1431条、微博1400篇、抖音20条,被“上海发布”采编发布114篇,“两微一抖”总订阅数28.4万,阅读量达282万,传播力和影响力得到了稳步提升。三是聚焦民心工程、民生实事、重大工程、营商环境、城市精细化管理、双碳领域科技创新、韧性城市建设等重点任务,通过发布系列稿件、制作宣传视频、对接媒体采访等方式,定期公布最新进展情况。参与“人民的城市——上海着力打造人民城市最佳实践地主题展”布展、《人民城市的上海实践》专题纪录片联合摄制及“人民城市 建交行动”专栏建设等,系统宣传住建系统在办实事惠民生领域的积极成果,进一步提升宣传的精准度和实效性。
(五)制度监督和保障。一是统筹推进政务公开与年度业务工作,结合市级工作要点任务的分解落实,确保各项公开工作高效有序完成。二是加强指导监督,对业务部门积极开展相关培训,对跨部门、层级、区域的疑难申请,主动做好与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及司法部门的沟通,确保办理过程高效、答复依法依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7 |
4 |
5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37331 (*新增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15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146 |
21 |
0 |
1 |
2 |
7 |
117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8 |
2 |
0 |
0 |
0 |
0 |
4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25 |
5 |
0 |
0 |
0 |
1 |
13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1 |
0 |
0 |
0 |
0 |
0 |
1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6 |
0 |
0 |
0 |
0 |
0 |
6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4 |
0 |
0 |
0 |
0 |
0 |
4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5 |
0 |
0 |
0 |
0 |
0 |
5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4 |
0 |
0 |
0 |
0 |
0 |
4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705 |
11 |
0 |
1 |
1 |
4 |
72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72 |
2 |
0 |
0 |
1 |
0 |
75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9 |
0 |
0 |
0 |
0 |
0 |
9 |
|
2.重复申请 |
7 |
0 |
0 |
0 |
0 |
0 |
7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1 |
0 |
0 |
0 |
0 |
0 |
1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92 |
2 |
0 |
0 |
0 |
0 |
94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90 |
2 |
0 |
0 |
0 |
2 |
94 |
||
(七)总计 |
1128 |
22 |
0 |
1 |
2 |
7 |
116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56 |
1 |
0 |
0 |
0 |
0 |
57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0 |
0 |
1 |
8 |
19 |
1 |
1 |
1 |
4 |
7 |
6 |
0 |
0 |
0 |
6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针对部分建设项目审批情况复杂或涉及时间久远查找难度大等类型申请,需进一步加强“市区+部门+法律”联络会商机制,确保答复的准确性、全面性和规范性。二是根据国务院、市政府对主动公开工作相关要求,需进一步优化调整网站政务公开板块、并加强网站政策咨询答复机制。
(二)改进情况
针对2023年工作中存在的政策解读不够深入、政府开放日活动需要拓展内容等问题,本年度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对照《上海市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指南(试行)》和市优秀解读案例标准,通过政策问答、在线访谈、一图读懂、视频宣传等多元化形式,对2024年我委制发的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同时结合政府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活动,对市民关注的热点政策,进行了重点解读。本年度我委“如何办理上海建筑工程材料备案”成功入选本市2024年政策解读优秀案例。二是拓展政府开放活动内容。分别于5月和8月,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和“民心工程、为民办事”为主题,聚焦新时代城市建设者管理者之家建设、社区消防和燃气安全知识普及、无障碍环境提升、办事服务效能优化、工程建设规范宣贯、公积金政策解读等内容,组织开展了8次政府开放活动,累计参与15余万人次,进一步搭建了开放平台,畅通了政民沟通渠道。其中新时代城市建设者管理者之家系列开放活动,获评政府开放活动优秀案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1.全面推进政策“阅办联动”。结合我委42个“一网通办”高频办事事项,实现住建领域90个关联政策文件上线“阅办联动”功能,同步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板块增设“阅办联动”专栏,对相关政策文件进行集中展示,方便社会公众“阅后即办”。
2.持续深化政策集中发布。加强现有集成式发布政策库的内容建设和效果管理,配合市政府办公厅,以“营商环境”“惠企政策”“涉外政策”为重点,本年度推动住建领域符合政策集成主题的40个主动公开公文全量入库,进一步优化了集成式发布政策库质效。
3.多渠道推进公众参与。一是邀请公众代表列席我委决策会议。本年度邀请同济大学副教授周鸣浩、黄浦区人大代表梁琼两位公众代表,出席委主任办公会议,参与审议《上海城市管理精细化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丰富了决策公众参与维度。二是广泛开展意见征集。聚焦“城市体检”“高质量推进人民城市”“一江一河滨水空间活力评估”“农村村民建房设计方案(图集)编制”等工作,开展14次线上意见征集,累计参与5.5万人次。
(二)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委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