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1-01-26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编制而成。2020年,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聚焦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领域重点任务,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制度机制、深化政策解读回应,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服务水平,为推动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贡献。

(一)  制度建设方面

在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政务公开和“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统筹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主要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协调处理疑难问题,及时纠正不当行为。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2020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制定了本部门2020年度政务公开要点,细化分解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执行到位。

(二)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依托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众公开涉及委职能相关工作动态和各类政策文件。2020年,门户网站总访问量为10,080,914次,独立用户访问总量为2,060,623个,共发布概况、政务动态、信息目录类信息共1577条。规范设置政务公开专栏,公布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基础信息,做好信息公开指南、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行政审批事项一览表、“三公”经费、部门预决算、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答复和总体情况等内容公开,确保为公众精准、快速获取本部门信息提供便利。政务微博、微信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2020年,本部门微信共发布750次,累计文章1601篇,文章总阅读量214,8537,完成十四五规划意见征询、进博会系列宣传、一江一河推进情况宣传等多项专题宣传任务;微博共发布文章1701篇,累计总阅读量1986539次,更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本部门政务信息的多样化需求。

二是围绕“一网通办”改革任务,持续提升本部门政务能力和公共数据治理水平。2020年,共有24个审批事项,121个情形接入市“一网通办”统一受理平台,积极推动廉租房申请,建筑业企业开办“一件事”集成落地,协调拓展纳入“一网通办”平台的公共服务事项,并精准发布各类政务服务办事指南。不断深化数据资源归集应用,共发布资源目录892个,累计归集数据约19.4亿条;完成116个“互联网+监管”事项的认领和检查实施清单的编码工作;推进“两个免于提交“和电子证照应用,实现本部门核发材料在审批事项办理中的免提交和12类电子证照的归集。基本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机制,实现“好差评”动态二维码“三对应(即对应办事人、承办人、办理事项)”全覆盖,向社会主动公开评价结果,确保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满意度。

三是加强政策解读力度。通过门户网站设置政策解读专栏,2020年发布了《上海市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行业调查办法(试行)》、《上海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上海市建设工程建设单位首要质量责任管理规定》、《上海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等系列重要文件的解读材料;设置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专栏,以图解、视频课堂、ppt演示等多元化形式对各项工作措施进深度解读,专项解读,确保讲明讲透政策内容。通过政务微信策划并推出了多项专栏,发布包括重大工程、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今日看“典”、打造美丽街区等系列文章,对各类政策文件进行宣传讲解;推出营商环境▪进阶计划、回眸“十三五”等系列图解,并协调新闻媒体、重点网站转发转载,进一步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积极履行主要负责人带头解读职责,2020年10月15日,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主任黄永平做客“电台民生访谈”节目,主谈“十三五”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主要成就,对城市精细化管理、重大项目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等热点问题进行讲解,进一步提升了本部门决策的知晓度。

四是扩大政民互动。积极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在制定《《上海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上海市禁止或者限制生产和使用的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目录(2020版)》等政策文件过程中,通过召开会议,邀请领域内专家代表等方式,吸收利益相关方意见建议,并在网上征询社会公众意见,广泛了解公众需求,确保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积极推动会议公开,邀请公众代表列席主任办公会议,参与审议了《上海市建设工程建设单位首要质量责任管理规定》议题,代表列席和意见发表采纳情况通过微信信息方式向社会公开,提高了重要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通过意见征求、“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主任信箱、政务服务好差评、复工复产面临问题征集等方式,充分收集市民意见建议,确保政府政策具备更广泛的民意基础。健全政务舆情分析引导,强化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领域重大网络舆情事件的预警监测、信息共享和应对处置机制,2020年有效回应了疫情期间关于燃气预付费IC卡、建筑外墙脱落伤人等重大舆情,并及时向公众反馈了相关信息。

2020年度,本部门的行政许可项目数为29项,处理决定数为19341个。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数为9项,处理决定数为887个。行政处罚项目数为31项,处理决定数为293个。本部门无行政强制项目。

2020年度,本部门的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数为30项,涉及采购总金额为650.193461万元。

(三)依申请公开方面

根据《条例》和《规定》,及时修订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上网发布;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优化了受理、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和归档制度,提高了申请办理效率;加强依申请公开会商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公开、宣传、信访等部门的协调沟通机制,确保综合用好依申请公开、政务咨询、信访等渠道,切实提高发现社会热点、回应社会关切能力。

依托本部门OA办公系统,建立了规范完备的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线上办理机制,确保政府信息依申请办理全过程留痕,办理工作责任落实到个人,进一步提高了登记、办理、流转、法律审核等流程的规范化水平,缩短了申请件办理和答复期限。

2020年度,本部门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91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97件(含上年度结转申请11件,另有5件申请按照《条例》顺延到下年度答复),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其中,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136件,占34.26%;不予公开15件,占3.78%;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230件,占57.93%;不予处理10件,占2.52%;其他处理6件,占1.51%,主要为申请人(单位)自行撤销。发生针对本部门的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5件,结果被纠正1件;发生针对本部门的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6件,均获维持。

(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

一是依托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领域的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权威信息的发布。结合年度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认真做好本部门涉及工作的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反映阶段性工作的成果和成效,持续扩大重点工作的影响。

二是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信息公开。持续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共享审批资源、提升审批服务便利性,营造更加良好的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多种途径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积极做好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决策公开,通过定制微视频培训教材、开展“云培训”等多元化方式解读新政策、演示新流程,持续扩大改革影响力,改革经验和成效被60多家主流媒体、网络新媒体累计报道250余篇。

三是做好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主动公开。聚焦补齐城市管理短板,升级建设了覆盖全市的以“1+3+N”网格化管理为核心的城市运行管理系统,1.0版已全面运行,2.0版已上线,3.0版已启动规划。做好网格化综合管理及应用场景的全覆盖,首批包括深基坑安全监管、玻璃幕墙安全监管在内的8个场景、2个智能应用专题(重点区域管理、疫情防控)已上线;第二批包括住宅电梯安全监管、高坠风险防控等10个场景正在抓紧开发或上线调试中,根据社会管理需求,及时提供支持保障。定期通报重点地区环境综合整治、违法建筑治理、“一江一河”区域改造、海绵城市建设、架空线入地和合杆整治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鼓励市民为加强城市治理献计献策,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城市治理新格局。

四是加大建筑业转型升级工作的信息公开。向社会公开工程总承包、建筑师负责制、BIM技术推进、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公共建筑节能、绿色生态城市建设等工作的政策举措、阶段性工作进展和重要成果。发布了《2020年本市BIM技术应用发展报告》白皮书,支持举办“上海市第二届BIM技术应用创新大赛”,“奋斗杯”上海市首届青年技能大赛——长三角地区青年BIM技术大赛,获得了较大社会反响。完善优化建筑业诚信管理体系,修订在沪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和标准,开展了针对“不实人员”的动态核查工作,涉及建设工程企业1386家,企业资质共2730项,以诚信建设助推建筑业转型升级。

五是继续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按照市政务公开办的要求,配合市大数据中心,贯彻落实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上的专栏建设,更新完善信息推送,向社会反馈了涉及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领域的本市重大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开展情况。

六是推动世界城市日系列活动的宣传工作。完成《上海手册》年度报告修编,开展主场活动及其它近20场较大规模官方活动,开展世界城市日公益主题周系列活动。发挥新华社上海分社平台作用,城市日公益广告首次登录纽约时报广场。利用上海发布等重要媒体宣传城市日活动,布置城市日主题展,以系列形式总结分享城市日活动成果,受到社会高度评价。

(五)基础性措施方面

权力配置信息方面。一是根据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及时更新本部门权责清单,精简合并审批事项,并对调整完善后的权力信息内容向社会公开。二是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强化权力运行过程的留痕、查询、追溯机制。三是健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编制完成《上海市建设工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0版》并向社会公开发布,将行政处罚工作放在阳光下运行。

建议提案办理方面,在“建议提案答复公开”专栏及时公开2020年度本部门承办的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结果和年度办理总体情况。本年度顺利完成141件建议提案的办理任务,主动公开率达到82.8%,主要包含“关于取缔本市废弃混凝土资源回收利用市场地下黑作坊的建议”、“关于农民集中居住安置空间缺口问题的意见建议”等内容。

政务数据开放方面。向上海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https://data.sh.gov.cn/)持续提供65项数据资源,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基本信息、保障房工程项目信息、房地产经纪企业基本信息下载量最高,住房与居住问题仍是关注热点。注册结构工程师信息、住房公积金、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信息综合得分最高,信息实用价值获得社会公众认可。

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方面,在门户网站设立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栏,细化公开工程建设领域重点业务工作;制定了本部门《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在专栏发布,并根据权责清单的调整保持动态更新,确保标准目录对本部门重点工作的全覆盖。

财政资金信息方面,一是按要求公开2020年度本部门预算、2019年度部门决算、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表等信息。二是及时公开2019年上海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项目、旧住房综合改造等专项扶持资金分配结果。三是公开委属各部门的年度部门预算、决算、预算绩效开展情况,实现了各级预算单位全覆盖,进一步深化了财政资金领域信息公开。

(六)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

积极做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本部门门户网站上的专栏建设,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建设工程项目办事结果、建筑类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建材备案、在沪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二是进一步完善本部门各类信息系统,配合市大数据中心,确保工程建设领域信息的准确推送,努力实现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领域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确保进一步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9

9

6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

0

1934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9

0

88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

0

293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0

6501934.6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41

47

0

0

0

3

39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2

33

0

0

0

1

13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

0

0

0

0

0

6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7

1

0

0

0

0

8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01

9

0

0

0

1

21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5

2

0

0

0

1

18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8

0

0

0

0

0

8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4

2

0

0

0

0

6

(七)总计

347

47

0

0

0

3

39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5

0

0

0

0

0

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4

1

0

0

5

6

0

0

0

6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 主要存在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形式过于单一,解读内容不够深入、缺少针对性,缺乏新老政策差异、关键措施诠释等;二是政府开放活动组织力量不足,形式不够多元,需要进一步拓展完善公众参与的渠道;三是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规范化建设不足,需要进一步规范展现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领域内容。

(二)改进措施

 一是围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重要政策文件的解读工作,扩大政策解读范围,多元化选择解读方式,对社会公众普遍关注、有较大疑惑或问题的政策开展二次解读和专项解读,确保将政策讲明讲透。 二是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加强政民交流互动。通过积极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机制,邀请公众代表列席主任办公会议,参与审议重大行政决策议题的方式,让社会公众更广泛了解本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领域近年来的工作成果,更认同和支持本部门工作。 三是坚持动态调整本部门政务公开全领域标准化规范化目录,并根据要求,规范设置门户网站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对重点工作部分的公开事项进行梳理和细化,为社会公众通过目录进行公开信息的检索和查看提供便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从本机关政府网站(http://zjw.sh.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1-23113198;电子邮箱:jianshejiaotong@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