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0-01-28 )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编制而成。2019年,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围绕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领域重点工作,坚持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聚焦社会公众需求,持续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创新公开方式,为进一步增强本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水平提供了有力支持。

(一)健全组织机构,强化制度建设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成立政务公开和“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导小组,组长由委主任担任,统筹领导并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日常工作机构设在委办公室,办公室设专职人员,职能处室设兼职工作人员。经费按规定列入部门预算。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具体承办、审核部门以及办理程序等作出明确要求。2019年,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及时修订了《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规范了申请接收渠道和申请材料要求,并细化办理说明,确保了依申请受理渠道顺利畅通,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不乱。

(二)拓宽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门户网站和委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是本部门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的主载体。门户网站自1999年开通以来,经不断改版完善,目前向社会公众公开涉及委职能相关工作动态和政策文件、重大决策事项目录、规范性文件及解读材料、重点领域相关信息、委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政审批事项清单、重大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公开 “三公”经费、部门预决算、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公开行政许可和处罚“双公示”信息、建议提案办理答复和总体情况、中央环保督查组转交事项处理情况等,确保为社会公众准确、迅速获取信息提供最大便利。2019年,门户网站总访问量为7076523次,独立用户访问总量为5010256个,共发布概况、政务动态、信息目录类信息共3200条,办结留言数量为6150条。开通上海住房城乡建设管理政务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坚持保持工作日2—3篇,节假日视情况推送的发布节奏,成为社会公众了解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领域政务信息的新媒介,在引导社会舆情、回应公众关切等方面,营造了良好的氛围。2019年,委政务微博发布信息共692条,关注量 64150;委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共760条,订阅数 17909。同时新开通委官方抖音号,积极探索视觉化新闻宣传的新渠道。

(三)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做好列入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结合自贸区新片区扩区、长三角一体化、进口博览会等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及时做好阶段性工作成果和成效的信息公开,不断扩大重点工作的社会宣传。

2、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信息公开。一是为全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深化行业改革创新提供宣传支持。在委门户网站设置“优化营商环境”专栏,通过发布工作动态、图解政策文件、展示工作成效、制作视频课堂等,多渠道持续扩大改革的范围和影响。二是以“一网通办”为核心,34项行政审批事项接入市政府总平台,不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普通地下室使用备案等实现全流程“一网通办”。公积金单位业务全程实行“网上办”,公积金个人租赁提取业务实现“零见面审批”,并配套完整发布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三是主动公开在沪建筑业(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信用评分、企业资质等信息,提供建设工程项目办事结果、行业领域注册人员信息查询等,建筑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和建材使用监管力度得到进一步加强。

3、做好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主动公开。聚焦补齐城市管理短板,注重标准引领,着力推进市级城市综合管理智能化平台建设,并加强信息汇聚和共享。2019年先后出台一系列标准、规范,编制完成21部城市管理标准,基本完成基础设施、建筑工地等数据在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的汇总,城市管理智能感知能力得到加强。二是及时通报拆违、“一江一河”区域改造、海绵城市建设、架空线入地和合杆整治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向社会反映阶段性成果,确保赢得社会公众的对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4、加大对建筑业转型升级工作的信息公开。加大建筑师负责、工程总承包、BIM技术推进、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公共建筑节能、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等工作的信息公开,并持续公开建筑业转型升级的相关举措、工作进展和成果。做好《上海市建筑业行业发展报告》的编撰,系统向社会反映上海市建筑建材改革发展成效。

5、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按要求配合市大数据中心,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上的专栏建设,进一步完善信息系统,确保信息及时准确更新,全面反映本市重大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开展情况。

(四)扎实开展基础性工作

1、加强政策解读。一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与政策解读、起草说明“三同步”工作。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做到政策解读和起草说明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二是依托门户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对重要政策文件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等进行解读或图文说明,使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三是履行主要负责人带头解读职责。2019年4月17日,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主任黄永平做客“电台民生访谈”节目,就城市精细化管理、重大工程建设、旧区改造等社会关注热点问题进行解答。2019年,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多次组织、出席新闻发布会、媒体采访活动,就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领域重点工作进行解答,充分满足了公众知情权。

2、扩大交流互动。一是做好重大政策意见征询。在制定、修订《上海市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上海市液化石油气管理办法》、《上海市建筑工人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过程中,通过召开会议,邀请领域内专家代表等方式,吸收利益相关方意见建议,并在网上征询社会公众意见,广泛了解公众切实需求,确保决策科学性。二是增强网络平台互动,通过意见征求、“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主任信箱等方式,充分收集、及时回应社会公众诉求。三是健全政务舆情分析引导工作。制订《委重大网络舆情事件综合协调处置工作方案》,强化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领域重大网络舆情事件的预警监测、信息共享和应对处置协同。2019年通过门户网站共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量3次。

3、公开行政权力信息。一是主动公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责任清单,并建立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对取消和调整的权力信息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开。二是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

4、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在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开栏目设立“提案建议答复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承办的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结果和年度办理总体情况。2019年,共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112件,同时已上网公布2019年度办理总体情况。 

5、继续扩大数据开放。向上海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https://data.sh.gov.cn/)持续提供61项数据资源,主要包括注册结构工程师、工程施工中标信息、备案建材信息、燃气经营许可企业信息、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信息、工程施工中标信息、城市普通地下室信息、设计企业资质等数据资源,方便公众查询并下载。 

6、公开财政资金信息。一是公开2019年度部门预算、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2018年度决算等,各类绩效评价报告等信息。二是及时公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规范做好上海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专项扶持资金的公开工作等。三是发布了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及下属行政事业单位、协会2018年度经营服务性收费情况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7

7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5172

5147

5031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

1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1

7

128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3

9202033.3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69

21

0

1

1

2

49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0

0

0

0

0

15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8

2

0

0

1

0

10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3

0

0

0

0

0

3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04

7

0

1

0

1

31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31

1

0

0

0

1

33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34

11

0

0

0

0

45

(七)总计

473

21

0

1

1

2

49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1

0

0

0

0

0

1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7

1

0

0

8

6

0

0

0

6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政务公开工作整体运行平稳,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工作受理、答复和咨询进展顺利,但距离社会期待仍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部门专职工作力量薄弱、公开意识和能力需要进一步强化等。 2020年,对标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努力使本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上新台阶。

(一)完善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基本制度。结合工作实际,梳理并完善本部门政务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形成规范化制度措施,推动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实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

(二)编制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在全面梳理细化基础上,推动确定本系统各事项的公开标准,汇总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

(三)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门户网站管理,充分发挥“上海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综合利用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报纸、公示栏等平台以及行政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多渠道发布政务信息,使公众查询或获取政务信息更加方便。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丰富活动主题,进一步拓宽和社会公众的联系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从本机关政府网站(http://zjw.sh.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1-23113198;电子邮箱:jianshejiaotong@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