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18-02-28 )
2017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8年2月
引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编制而成。全文包括引言、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7年1月1日到2017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从本机关政府网站(http://www.shjjw.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1-23113198。
一、概述
2017年,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对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府办发〔2017〕31号)要求,全面推进本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领域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深化公开内容,不断拓展公开领域,努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在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领域内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提供了服务保障。
(一)工作机构情况
为推进住房城乡建设管理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了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设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确保本领域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二是重新制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对工作的主管、具体承办、审核部门以及办理时限等作出进一步要求,以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二)制度规范建设及落实情况
1、工作机制。严格按照住房城乡建设管理系统中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规范工作程序、标准和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完善主动公开信息更新责任制,确保了整套体系的有效运作和监督考核。
2、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构,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将保密审查纳入了委公文办理系统,做到在公文类信息制作时同步明确信息公开属性。
3、健全信息发布协调机制。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新闻发布稿在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并及时了解各方关切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及时澄清各类虚假信息。积极公开涉及工程建设、旧区改造、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和房屋征收与补偿等与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政策,加强政策宣传力度,不断推动政策贯彻落实。在发布重大信息时,保持与市政府新闻办、市网宣办沟通联系,充分利用公共媒体及时提供正确信息,为各项政策的平稳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基础性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队伍建设。各业务处室、直属事业单位都明确具体信息公开工作经办人员,做到工作职责和责任到岗到人,所有工作人员都严格按照本系统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规定办理每一个申请件,并列入年度工作考核要求。同时,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窗口,由专职人员负责接待,为公众提供咨询、查阅和申请受理服务。
2、编制、发布指南、目录和年度工作报告。按照《规定》第十五条“行政机关应当编制、公布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目录和依申请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的规定,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成网上公开目录的及时更新,便于市民阅读和理解;结合委工作实际,编制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按规定在政府网站上公布。
3、业务培训。将政务公开培训纳入公务员培训计划,同时开展系统内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2017年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了市政府办公厅举办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议。
4、统计报送。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上海市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管理办法》和《政府信息目录编制规范》要求,2017年度共填报各类报表4批次,分别向市政府办公厅和市档案局编制上报《公文类主动公开文件备案目录》和相关文件12批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委在重点工作领域、规划计划、行政权力、规范性文件、财政信息、建议提案、数据资源等方面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本年度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422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21223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19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1、城乡建设管理信息公开。积极进行政策宣传解读,在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定期发布建设管理、房屋管理、城市运行、市重大工程推进、“五违四必”整治、“BIM技术推广”“世界城市日”“上海人居环境范例奖获奖案例”等信息动态,方便公众获取相关的政策信息、工作动态。
2、保障性住房信息。一是公开保障房项目信息,包括项目的名称、地址、类型、建筑面积、住宅总套数、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二是主动公开住房保障机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公有住房政策等信息;三是有序推进保障性住房申请供应工作,做好相关分配信息的公示公开,各类信息统一纳入信息系统全程管理,并按照节点要求,在相应门户网站全面公开;四是定期公开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并通过“上海住房公积金网”及本市主要报刊向社会公众公布。
3、城市更新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扎实做好旧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和郊区城镇旧改等政策和政策解读公开工作,确保公开改造计划、实施措施和工作进展等情况,坚持做到“签约一户,公开一户”,实时反映征收补偿动态信息。通过征收基地公告栏、电子触摸屏、公众号等多渠道、多形式公开房屋征收决定、补偿方案、房源供应、房屋调查结果、被征收房屋评估价格、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结果情况等信息。同时,继续完善和深化公开内容,指导和监督各区做好征收基地信息公开工作。
4、建设市场行业信息。一是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行业注册人员、工程项目和诚信数据库的信息采集和发布,并加大不良行为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力度,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都向社会主动公开。二是加快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建设,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着力推进“放管服”改革。三是围绕本市重大工程和重点区域建设,做好重要工作、重大活动的新闻发布,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相关政策的解读、信息公开工作。
5、房地产市场信息。加快建立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发布机制,聚焦“控房价、稳市场”的目标任务,以“谁制作,谁公开”为原则,落实公开主体。通过各级官方网站和公开渠道,公开国家和本市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措施,并及时做好正面解读、舆论引导和舆情跟踪工作。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媒体关注的房价、房地产交易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等相关信息,主动开设专栏并及时更新。
6、行政权力信息。一是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建立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对取消和调整的权力信息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开。二是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
7、财政信息。一是公开2018年部门及“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部门及“三公”经费决算。二是公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建筑节能项目专项扶持资金2017年资金分配表、《上海市建筑节能项目专项扶持办法》扶持资金操作流程简图等,按有关要求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中主动公开。
8、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在委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设立“提案建议答复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承办的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结果。
9、政府数据资源信息。将46项数据资源提供至上海市政府数据服务网,主要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保障房工程项目、优秀历史建筑、住宅工程竣工备案、重大工程项目、工程施工中标、施工企业资质、备案建材、城市普通地下室、房屋质量检测人员、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等信息资源。
10、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及舆情回应情况。一是设立政策法规专栏,按“建筑建材”、“房屋管理”、“城市管理”、“城管执法”、“综合管理”等二级栏目对政策法规进行分类公开,方便市民搜索及查询。二是依托门户网站,对《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工作的通知》、《上海市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文件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新出台文件进行政策解读或说明;三是增强网站互动功能,通过在线访谈、主任局长信箱、网上调查等方式,提高网站互动交流功能;四是在门户网站提供“上海物业”、“上海住房公积金网”等手机App应用下载,运用新媒体方式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11、信息公开条例和规定要求公开的其它信息。公开并及时更新机构领导、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事任免等信息。凡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主动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依申请受理机制。根据《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规定,确立信息公开受理窗口登记,办公室拟办,相关业务处室或职能单位研究处理,法规处审核,信息公开受理窗口发件归档的工作流程。办事指南、咨询电话、工作邮箱、现场受理点地址和工作时间等信息均已在门户网站公布,确保了受理、答复渠道畅通。
2、依申请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统一文书格式,做到准确、规范、合理。依申请件的办理严格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依申请公开操作流程执行。工作中积极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尽量减少申请人的不满、争议和诉讼。
3、依申请办理工作。截止2017年12月底,我委依申请公开申请总数1086件(网上申请564件,当面申请191件,信函申请331件),已办结1045件。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数84件,同意公开数284件,不同意公开数29件,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数281件,信息不存在数169件,告知更改数90件,告知其它途径办理数108件。申请的热点主要集中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和竣工备案、房屋征收、房地产市场管理、保障房建设、旧房改造和公房管理等信息。
四、复议、诉讼情况
2017年度发生针对本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97件,其主要事由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不服,其中被行政复议机关纠错1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50件,其主要事由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不服,其中被诉讼机关撤销0件。
2017年度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列为委日常办公经费,未发生专项费用支出。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委政务公开工作运行有序,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工作受理、答复和咨询进展顺利,但仍存在不足之处。对标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的新情况,社会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关切,我委在2018年将进一步探索和加强政务公开实际操作水平,努力拓展公开领域,积极深化公开内容,主动创新公开形式, 根据市政府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要求,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领域的政务公开工作。
六、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7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