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部批注册证书开展邮寄服务的通知 ( 2022-01-26 )
各有关单位:
为降低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住建委行政服务中心)对部批注册证书开展邮寄服务。现通知如下:
一、邮寄证书范围:
1、注册监理工程师师初始、变更、延续证书;
2、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师初始、变更、延续证书;
3、注册一级结构师证书初始证书;
4、注册设备工程师(化工、暖通、给排水、供配电、输发变电)初始证书。
二、办理流程:
1 、行政相对人根据领证通知确认领证批次和领证人员名单,填写“证书领取邮寄信息表”(附件1)。领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和延续注册证书的还需填写“证书邮寄所需照片信息表”(附件2)。
2 、行政相对人将加盖公章后的“证书领取邮寄信息表”和“证书邮寄所需照片信息表”(如需)邮寄至市住建委行政服务中心。
3、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延续的以及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变更的请将原注册证书原件和“证书领取邮寄信息表”一起邮寄至住建委行政服务中心。
4、市住建委行政服务中心根据“证书领取邮寄信息表”将人员注册证书邮寄给行政相对人。
5、市住建委行政服务中心收件信息:
单位名称: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交易服务科
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小木桥路683号307室
邮政编码: 200032
联系电话: 54614788-1033
邮政编码: 200032
联系电话: 54614788-1033
附件:
1. 证书领取邮寄信息表
2. 证书邮寄所需照片信息表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