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雷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2017-11-03 )
沪建委〔2017〕228号
关于陈雷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
经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陈雷同志任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标准定额管理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设施管理处(燃气处)副处长职务。
李群峰同志任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鲁超同志任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建筑市场监管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徐建福同志任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质量安全监管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工作委员会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