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处(公积金处) ( 2016-06-27 )
(一)制订委内部审计工作规章制度,编制委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二)组织开展对委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预算执行和经济责任等审计工作,并根据需要作延伸审计;
(三)组织开展城维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作,并组织实施委负有监管责任的其他相关项目的审计工作;
(四)指导督促被审计单位开展审计整改工作,协调配合审计署和市审计局开展涉及对委的相关审计工作;
(五)承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六)组织拟定本市住房公积金发展规划和有关法规、政策,并督促执行;
(七)会同相关部门对本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进行监督;
(八)负责联系协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