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定额管理处 ( 2016-06-27 )

  (一)组织贯彻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本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造价相关管理办法;

  (二)制订本市工程建设标准化、定额造价管理规划,制订本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年度编制计划;

  (三)组织编制、发布本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规范;指导本市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实施和宣贯工作;

  (四)组织编制、发布本市建设工程及城市基础设施养护定额,指导本市工程建设造价相关管理工作;

  (五)会同相关行业管理单位和部门,组织拟订城市管理相关工作标准定额、技术规范;

  (六)组织对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未涵盖的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的技术论证;

  (七)负责工程建设造价咨询行业管理工作;

  (八)负责上海市工程建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管理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