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计划处 ( 2016-06-27 )

  (一)统筹研究城市维护资金政策,组织编制城市维护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市级城市维护资金计划,建立城市维护项目储备库;审查市级城市维护资金项目方案,指导、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市级城市维护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区城市维护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和协调;

  (二)组织编制并汇总审核部门预决算,统筹平衡部门预算资金,组织实施部门财政项目预算评审;审核申请资金拨付,监督检查预算执行;负责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组织实施预算绩效评价相关工作,督促和检查委属事业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三)指导委属事业单位正确执行财政、财务、会计各项规章制度;负责预算综合管理和实施考核,负责预决算批复下达及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委属事业单位银行账户、财政票据、公务车辆控购等管理工作;负责委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日常监督管理,审核有关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事项;

  (四)负责收费管理;参与研究住房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领域财政、价格政策以及公共产品(服务)价格确定(含公房出售价格和公房租金);参与建设管理系统工程建设和城市维护等相关标准、定额编制工作;

  (五)负责住房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领域统计管理、经济运行监测和分析;组织编制国家和市有关部门布置的相关统计报表;

  (六)负责本市城市燃气行业的特许经营管理,推进成本规制和信息公开制度;参与基础设施特许经营管理政策研究;

  (七)协调对外经济合作工作(内外资);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