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2026年上半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情况的通报 ( 2026-11-05 )

索取号 3589258689/2026-00176 载体类型 发布机构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文件编号 沪建质安〔2026〕399 号 记录形式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关键词 内容描述

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特定地区管委会:

  2026年上半年,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组织开展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6年上半年共抽查了全市16个区及市管、临港、自贸共26个在建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233.17万平方米,涉及建设单位26家,施工总包单位23家,监理单位17家。共签发行政处置建议书26份,涉及整改26个项目,局部暂缓施工24个项目,行政处罚6个项目。

  根据巡查量化表数据统计分析,2026年上半年巡查反映项目总体相符率为88.1%。其中,质量方面相符率为85.7%,安全方面相符率为88.6%,市场行为方面相符率为89.9%。与2025年上半年相比,总体相符率和质量方面相符率有所上升,安全方面相符率和市场行为方面相符率略有下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市场行为方面

  1.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及工程款、人工费支付管理。部分项目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不符合要求,未按规定配备施工质量主管,如金山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部分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款支付担保金额比例不足;部分项目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按月将人工费支付至总包单位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中。

  2.项目承发包管理。个别项目建设单位将售楼处施工单独发包给其他施工单位,涉嫌支解工程,如闵行区华漕镇MHP0-1404单元40-02地块项目;个别项目施工总包单位与劳务分包单位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中约定主要周转材料由劳务分包单位提供;个别项目施工总包单位与劳务分包单位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中未明确作业范围及具体作业内容。

  3.项目人员管理及到岗履职。个别项目专业分包单位项目经理超注册建造师执业范围执业,如奉贤区奉贤新城04单元14-04地块住宅项目;部分项目施工总包单位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未取得职业能力评价合格证书上岗;个别项目分包单位项目经理未按规定履职。

  4.项目用工管理。部分项目施工单位未及时将建筑工人信息录入实名制系统,未按规定落实建筑工人班前签到,如宝山区淞南镇N12-0402单元D1-04地块项目;个别项目未按规定编制工人工资支付表。

  (二)安全方面

  1.危大工程管控。个别项目基坑开挖顺序未按方案要求跳仓开挖,部分开挖区域1:1放坡,一坡到底,不满足方案1:1.5放坡,分层放坡的要求,基坑监测单位未严格按基坑监测方案要求一天一测,基坑南侧堆土近2万立方米,出土不及时,且未按规定全部用绿网覆盖,渣土处置方案未经监理审核通过,渣土台账记录不全,如杨浦区新江湾社区E1-08A地块商品住宅项目;个别项目落地卸料平台未严格按方案要求搭设,且实际搭设的架体高宽比大于3:1,架体验收资料与现场实际不符;个别项目吊篮施工方案未辨识外立面挑檐结构施工工况,对吊篮运行造成阻碍,未编制有效的安全保证措施。

  2.建筑施工机械安装、使用管理。个别项目130t汽车吊纸质检验报告与电子报告中设备型号和额定起重量100t数据不一致,检验报告涉嫌造假,25t汽车吊大钩和小钩的起升高度限位失效,如金山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个别项目塔机安装及使用不满足最低部件与周边建(构)筑物最高点垂直距离≥2米的规范要求,如奉贤区奉贤新城04单元14-04地块住宅项目;个别项目吊装区域紧邻外电运行设施,安全距离不足,防护设施未连续贯通设置。

  3.安全防护措施管理。部分项目外脚手架和电梯井、采光井脚手架底部硬隔离被全部拆除,未做临时转换防护措施;部分项目外脚手架搭设滞后,走道板未满铺,部分区域内防护栏杆设置不及时;部分项目钢筋板墙、模板施工区域未及时设置安全防护设施,作业人员无可靠立足点;个别项目钢结构施工区域未铺设安全平网,部分钢立柱未设置人员上下爬梯,或部分钢爬梯高度不足。

  4.临电管理。个别项目电焊机和切割机等施工机具未使用开关箱,不符合临时用电三级配电规范要求,切割机正对分配电箱使用,无火花遮挡防溅射措施,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如宝山区淞南镇N12-0402单元D1-04地块项目。

  5.人员管理及应急管理。部分项目施工总包单位未按规定配备项目安全总监;部分项目施工单位项目安全员C证所属企业非本单位,或已过期注销失效,如杨浦区新江湾社区E1-08A地块商品住宅项目;部分项目增配的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开展人脸识别考勤;部分项目电箱巡检签字人员证件无法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四库一平台”查询,或签字人员已离开项目,巡检记录涉嫌代签,如静安区曹家渡社区C050301单元9A-20地块新建住宅项目;个别项目吊篮操作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过期注销失效;部分项目动火作业审批表中多个动火点位及多个楼层仅一名监护人员;个别项目未按预案要求及现场实际情况配备防汛防台物资,未明确人员撤离点位,防汛防台仓库未张贴物资配备清单;相邻项目未设置分隔措施,人员、材料及车辆共用中间道路,相关单位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安全管理责任。

  6.安措费支付和使用管理。部分项目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在建设工程项目专户中单独列支安全防护措施费用,安措费支付比例较低,不符合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部分项目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定期报审安措费,或报审未附凭据,或凭据内容与现场实际不符,监理审核通过,把关不严。

  (三)质量方面

  1.主体结构施工。部分项目主体结构混凝土实体强度检测结果不合格,如宝山区淞南镇N12-0402单元D1-04地块项目;部分项目钢筋数量、尺寸、位置不满足设计要求;部分项目未制作灌浆料试块作为预制构件临时支撑的拆除依据,现场已拆除临时支撑;个别项目外墙螺杆洞未按专项方案要求封堵,楼板存在渗漏现象;个别项目灌浆料试块不合格未及时闭环处置;个别项目钢结构连接节点连接方式与设计要求不符,如金山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

  2.装饰装修施工。个别项目石材幕墙使用的石材厚度实测值低于设计要求,并使用已禁用的T型挂件固定石材,如静安区曹家渡社区C050301单元9A-20地块新建住宅项目;个别项目幕墙工程样板区域材料未复验,现场已用于施工;个别项目未经设计确认变更砌体填充墙布置,砌体填充墙墙端构造柱纵筋数量低于设计要求,如闵行区华漕镇MHP0-1404单元40-02地块项目;个别项目未对砌体填充墙砌筑砂浆进行复验,现场已进行砌筑施工。

  3.建筑材料管理。部分项目建筑材料抽样检测结果不合格,如薄层砌筑砂浆检测强度低于设计要求,种植屋面用耐根穿刺防水卷材可溶物含量和接缝剥离强度指标低于规范要求,保温模板导热系数等指标低于设计要求;个别项目用于灌芯的细石混凝土未制作混凝土标准养护试块,如杨浦区新江湾社区E1-08A地块商品住宅项目;个别项目灌浆料试块强度低于设计要求,如奉贤区奉贤新城04单元14-04地块住宅项目;个别项目蒸压加气块混凝土砌块质保资料与复试报告材质不一致。

  三、巡查处置

  对于工程巡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由相关区建管部门责令相关责任单位立即落实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

  对于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隐患、质量缺陷或严重市场违规行为,不具备继续施工条件的项目,由相关区建管部门责令项目局部暂缓(暂停)施工。

  对于涉及行政处罚的项目,由相关区建管部门进一步调查取证,依法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对于构成重大事故隐患的问题,由相关区建管部门对责任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一案双罚”。

  对于在质量、安全、市场方面存在较多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和责任主体予以通报(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及责任主体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对照本市2026年度质量、安全、市场整治重点全面开展检查,对标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检查深度加大重大事故隐患检查力度。

  (二)加大年度巡查重点的执行和宣贯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不断增强震慑作用。

  (三)加强新建住宅项目建设全链条监管,压实工程建设主体责任,聚焦城镇住房“堵漏裂臭”问题开展检查:渗漏类检查屋面、外墙、门窗、厨卫间渗漏等问题;开裂类检查屋面、墙体、散水开裂等问题;串味类检查厨房串味、卫生间反臭等问题。重点检查住宅工程涉“堵漏裂臭”问题关键材料与实体性能,工程竣工验收前,是否组织防堵塞、防渗漏、防开裂、防串味实体性能检测。

  附件:2026年上半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发现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