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征集上海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2027—2031年)专家的通知 ( 2026-09-17 )
| 索取号 | 3589258689/2026-00136 | 载体类型 | 发布机构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
| 文件编号 | 沪建综规〔2026〕403 号 | 记录形式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
| 关键词 | 内容描述 | ||||
各有关单位:
本市2022—2026年届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超限专委会”)委员任期将于2026年底届满,为做好换届衔接工作,现启动新一届市超限专委会(2027—2031年)专家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条件
本市各甲级设计院、高校、科研院所、设计事务所、审图机构等单位中,196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专业工作年限15年以上,熟悉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规范,具有本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相应注册执业资格证书(高校和科研单位工作人员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或同等职称),主持(负责)过不少于5项相关专业重大工程或科研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不包括专职行政领导或因工作繁忙难以保证审查会议出席率的专业技术人员。
任职期间,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审阅设计文件,独立完成论证工作,积极参加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抗震管理相关技术指导工作及专家交流活动。
本市中国工程院院士或中国科学院院士、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委员和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经专家本人同意,可直接聘为上海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委员或顾问委员。
本届市超限专委会(2022—2026年)委员,可按本通知要求重新申报;年龄65周岁以上(即1962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委员,可申报新一届市超限专委会(2027—2031年)顾问委员。
二、征集方法
符合条件的个人,可填写《上海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2027—2031年)推荐委员信息表》(附件1),并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统一推荐。
有关单位应本着实事求是、择优推荐的原则确定推荐人员,推荐人员总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所在单位负责通知、督促推荐人员填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专家自助申报系统(https://kjwswzx.zjw.sh.gov.cn),填写《上海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2027—2031年)推荐委员汇总表》(附件2)、《上海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2027—2031年)推荐顾问委员汇总表》(附件3),并统一汇总、报送所有申报材料。所在单位应对照征集条件严格审核推荐人申报材料,并对单位报送材料真实性负责。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将根据各单位推荐材料和申报情况,组织审核与综合遴选。拟聘任专家名单将通过官方平台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正式发文公布。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阳
联系电话:23113147
联系邮箱:szjwzhghc@163.com
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100号2521室,市抗震办公室
四、材料反馈要求
请各单位将申报材料(附件1、2、3)纸质盖章版于2026年9月30日前反馈市抗震办公室,电子版(盖章扫描版、电子版)同步发送至电子邮箱:szjwzhghc@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2027—2031年)推荐委员信息表
2.上海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2027—2031年)推荐委员汇总表
3.上海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2027—2031年)推荐顾问委员汇总表
2026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