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6年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设计新编项目的通知 ( 2025-06-27 )

索取号 3589258689/2025-00110 载体类型 发布机构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文件编号 沪建标定〔2025〕298 号 记录形式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关键词 内容描述

沪建标定〔2025〕298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关于征集2026年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设计新编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工程建设标准技术支撑和引领作用,根据《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上海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标准工作要求,经研究,从即日起开展2026年本市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设计新编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原则

  1.聚焦重点。紧密结合政府职责范围,聚焦本市工程建设数字化转型、绿色低碳、安全韧性、城市更新、“好房子”建设等重点专项工作,强化政府标准“保底线”作用。

  2.赋能提质。积极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服务行业转型升级需求,加快推进一批成熟适用的科研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充分发挥标准的系统性、先进性、引领性作用。

  3.关注民生。针对社会关切、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聚焦破解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建设等民生问题,让人民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4.精简整合。符合标准化工作改革方向,鼓励系统整合的“综合类”标准项目申报,不断完善本市工程建设标准体系。

  (二)申报领域

  符合《上海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范围要求,围绕房屋建筑、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交通、市政水务、绿化园林等领域的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设计。鼓励公益类、基础类标准项目申报。

  (三)其他要求

  1.申报项目应具备一定的研究基础,申报时需提供相关研究成果文件(如标准草案、技术导则或指南、团体标准等),并应在18个月内完成编制任务。

  2.拟上升为长三角区域工程建设标准或同步开展工程建设标准外文版编写的项目,请在立项申报时备注说明。

  3.承担3项及以上在编标准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报新项目;对无正当理由超期完成标准编制任务的项目负责人,

  两年内不得作为主要起草人申报新项目。

  二、申报方式

  1.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申报网址: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官网--我要办—建设管理服务(上海市建设市场信息服务平台)--工程标准--标准管理--立项申报(https://ciac.zjw.sh.gov.cn/)。申请单位必须持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登录进行申报。网站注册登录事宜咨询电话: 962683。

  2.网上填报完成后,申请单位应下载《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标准设计制订(修订)项目建议表》,加盖公章,并扫描上传后完成申报。其中,“主管部门”栏应加盖标准提出单位公章(标准提出单位指本市相关政府行业主管部门)。

  三、其他事项

  1.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15日。

  2.标准编制完成后,由编制单位向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提出标准编制经费申请,经费将以一次性后补贴的形式发放。

  四、联系方式

  1.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标准定额管理处

  联系人:朱迪

  联系电话:021-23113182

  2.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科研标准管理科

  地址:小木桥路683号511室 邮编:200032

  联系人:许奇  李洋

  联系电话:021-54614788-5123,6056;13818991646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