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上海市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培育行动的通知 ( 2025-05-29 )
索取号 | 3589258689/2025-00075 | 载体类型 | 发布机构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
文件编号 | 沪建建管〔2025〕242 号 | 记录形式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
关键词 | 内容描述 |
沪建建管〔2025〕242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5年上海市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培育行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本市勘察设计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聚焦“选育管用”,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决定开展2025年上海市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培育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范围
(一)专业分类
1.工程勘察:包括岩土工程、工程测量、勘探测试等相关专业;
2.工程设计: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消防、交通、工业、水利等相关专业;
3.规划设计:包括城乡建设规划、城市设计、城市基础设施规划与设计、风景园林设计、水利规划设计等相关专业。
(二)人数分配
2025年上海市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培育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名。
二、基本条件
现受聘于依法取得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含规划编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工商注册地在上海市内的单位,并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的工程技术人员,可以参与申报本次上海市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培育行动: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高尚职业道德、严谨科学精神和强烈社会责任感,拥有中国国籍。
2.具有深厚专业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工程勘察设计领域取得卓著成绩,为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相关专业学术、技术带头人,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
3.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工程勘察或工程设计工作20年以上,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国家已实施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还须具有相应的执业注册资格。
鼓励具有原创设计作品的优秀设计师参与报名,原创申报人条件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工程勘察或工程设计工作10年以上,国家已实施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还须具有相应的执业注册资格。
4.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本行业至少3项大型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或设计,或者作为专业负责人完成至少6项本行业大型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或设计;
项目技术水平达到同期、同类型项目的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效益良好,个人贡献突出。
5.申报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3岁(即196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申报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申报不予受理:因勘察设计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受到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或受到政务处分、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3年内未参与勘察设计项目技术工作的(以勘察设计成果签字为准);申报时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
三、申报要求
上海市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申报人可经1位及以上推荐人书面推荐或采用自荐方式进行申报。
(一)推荐申报
1.推荐人应为中国科学院技术科学学部、中国工程院土木、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部院士或相近专业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
2.每位推荐人每次最多可推荐2名申报人。
(二)自荐申报
需在预报名阶段提交申报材料和单位审核确认的“自荐意见”。
四、报名流程
(一)预报名
申报人登录上海市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培育申报系统(路径一:“上海住建人才”微信公众号-“人才资讯”-“大师报名”;路径二:扫描申报二维码,详见附件)开展预报名工作。申报人首次登录系统需自行注册账户,根据自身情况和申报系统内《填写说明》,选择“大师推荐”或“自荐”流程进行预报名并填写相关信息。预报名时间两周,具体为:2025年5月16日—2025年5月30日。
预报名通过的申报人员,由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中心通知进入正式报名阶段。
(二)正式报名
通过预报名的申报人员收到通知后,在一周内通过上海市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培育申报系统完成正式报名。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材料不完整的申报人员,允许进行一次补正。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由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在官网(https://zjw.sh.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其他
1.请各申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积极配合,如有疑问请联系电话:54614788-6129。
2.报名完成后,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将另行组织后续工作。
附件:上海市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培育行动报名二维码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