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5年本市村内道路建设管护任务的通知 ( 2025-03-26 )
索取号 | 3589258689/2025-00045 | 载体类型 | 发布机构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
文件编号 | 沪建村镇〔2025〕139 号 | 记录形式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
关键词 | 内容描述 |
沪建村镇〔2025〕139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关于下达2025年本市村内道路建设管护任务的通知
浦东新区建交委、宝山区建管委、闵行区交通委、嘉定区建管委、金山区建管委、松江区建管委、青浦区建管委、奉贤区建管委、崇明区交通委、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市委办公厅印发的《上海市乡村建设行动推进方案(2023-2025年)》(沪委办发〔2022〕39号)精神,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少本市道路交通事故的意见》(沪府办发〔2024〕33号)相关工作要求,持续落实《加强本市村内道路建设养护指导意见》(沪建村镇联〔2019〕529号)长效管护工作要求,完成好本市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任务,现下达2025年本市村内道路工作任务,具体要求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完成本轮村路整治收官
1.做好查缺补漏。在2023-2024年开展C级局部较差村路和临河有安全隐患村路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做好查缺补漏,做到全面整治,不留死角。
2.开展150公里C级局部较差村路整治。其中:奉贤区30公里、金山区30公里、浦东新区25公里(含临港产城融合区5公里)、崇明区20公里、嘉定区15公里、闵行区10公里、青浦区10公里、松江区6公里、宝山区4公里。请于11月底前完成。
3.开展45公里临河有安全隐患村路整治。其中:金山区15公里、奉贤区6公里、崇明区6公里、嘉定区5公里、浦东新区5公里、松江区3公里、闵行区3公里、青浦区2.3公里、宝山区0.44公里。请按照我委印发的《村内临河(水)道路安全防护设计指引》执行,11月底前完成。
(二)推进日常管护规范化
1.全覆盖建立村桥结构安全定期检查检测评定机制。在前两年工作推进的基础上,2025年完成镇级全覆盖建立村桥定期检测机制(三年一轮),相关镇累计检测的村桥数量(在检测有效期内的村桥数量)应达到镇域内村桥总数的80%-100%。请于4月底前确定检测计划,11月底前完成检测。请按照我委印发的《村内道路沿线桥梁结构安全检测评定指引》执行,检测发现的3-5类桥梁应及时采取措施,4类、5类桥整治加固后一年内应再次检测。
2.夯实完善管护机制。按照本市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的工作要求,各涉农区要完善村内道路长效管护责任清单,明确管护责任、主体和标准;加强监管,确保村内道路安全、通畅、整洁、美丽。镇级落实属地责任,将村路维护纳入日常管理,以村为单位建立路桥设施台账,开展定期巡查,编制维修计划,组织实施维修。巩固严重破损村路整治成效,动态整治新出现的严重破损路段,做到当年发现、当年整治。引导村委会通过村民自治共管,开展日常巡查、保洁和报修,监督落实日常管护工作。
3.扎实开展数字化管理。实名制使用市村内路桥管理系统,认真维护业务数据,职责到人。各级开展村路业务情况以系统数据为重要衡量依据。一是设施台账管理。做到不遗漏、不失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二是建设活动管理。本轮村路整治项目应做好问题入库、整治计划、项目实施等管理,确保整治及时、到位。其他路桥项目应及时录入系统。三是桥梁安全管理。及时编制检测计划、上传检测结果、跟踪后续维修情况,确保三年一轮滚动检测、桥梁健康一屏管理、问题村桥处置闭环。四是日常巡查管护。运用手机端定期巡查道路,评价村路状况,问题处置闭环。五是随申码赋码管理,鼓励报名试点。
(三)提升示范和试点引导
1.重点区域道路提升示范。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村和“五好两宜”和美乡村建设区域,应对照沪建村镇联〔2019〕529号文要求,开展道路风貌设计,提升道路建设水平,做到全村道路无较大破损、临河道路无安全隐患,示范区域有特色。鼓励以自然村为单位创建特色道路成片示范,示范内容包含村主路、支路道路提升、设置标志标线、道路景观提升、设置路灯等,每区至少有1个示范区域具备特色道路成片示范。落实村路日常管护机制,达到村内道路长效管护星级村水平。
2.试点区域引导规范管护。引导建立镇级常态化管护机制,引导一个试点镇委托专业单位统一实施镇域内村路日常维修,运用市村路系统手机端,开展村路日常维修管护。请于3月底前提交试点镇名单,7月底前提交相关管护机制文件。引导建立镇级巡查评价机制,引导一个试点镇运用市村路系统手机端对辖区内村路完成一次全覆盖巡查,记录村路问题,系统自动生成村路评级打分。请于3月底提交试点镇名单(优先选择村路常态化管护的镇),9月底前完成村路巡查评价。引导村级开展自治管护。村可自愿使用市村路系统开展村路自治管护,提交修路需求;鼓励有意愿的村参与村内道路长效管护星级村业务评定。不对村进行考核。
(四)筹备下轮村内道路安全设施整治
1.排查跨航道村桥附属防撞设施缺失安全隐患。完成跨航道村桥全面梳理,排查跨航道村桥附属防撞设施缺失安全隐患,提交分年整治计划。请于7月-10月完成。
2.排查村内道路交叉口交通安全隐患。结合农村实际,完成对行车视距不良的平交路口、缺少急弯引导标志的临河道路平交路口(T型、L型)、缺失限高标志的下立交处等交叉口交通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提交分年整治计划。请于7月-10月完成。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统筹推进,落实目标任务
各涉农区要落实主体责任,统筹推进村路各项任务,每月20日前及时报送进度至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鼓励有条件的镇、有意愿的村主动试点,形成好做法、好经验。村路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市乡村振兴年度工作考核,具体节点按照本市乡村振兴重点任务目标分解。
(二)强化资金保障,不留资金缺口
推动各级财政加强对村路建设管护的保障,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部分可按规定统筹安排支持村路建设管护。区级明确具体的管护任务和管护资金补助标准,根据管护责任清单、设施台账记录数量合理确定管护费用,推动管护资金纳入本级政府预算。督促镇级足额配套资金,统筹好有关涉农涉路资金。
鼓励探索从农村土地流转、上市、入股后的集体经济收益中提
取一定比例用于村路管护。
(三)重视数字化管理,明确数据责任
各涉农区应建立数字化管理工作相适应的管理流程,加强数据质量管理,明确数据质量责任,建立数据质量逐级审核机制,开展数据检查抽查,提升系统内数据完整性、一致性、准确性、及时性;推进村路建设管护的全面数字化管理,日常巡查、日常维修、建设项目,应在系统内及时记录,位置落图、进度跟踪、结果保存。
特此通知。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