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立即开展装饰装修工程专项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 ( 2025-01-04 )

索取号 3589258689/2025-00014 载体类型 发布机构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文件编号 沪建质安〔2025〕7 号 记录形式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关键词 内容描述

沪建质安〔2025〕7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关于立即开展装饰装修工程专项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

  各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各特定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刻汲取有关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压实责任,坚决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根据1月3日全市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紧急调度视频会议部署,自即日起至1月24日,在全市开展装饰装修工程专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专项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落实安全责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区要自觉主动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在全市范围深入开展装饰装修工程专项隐患排查整治,下更大决心、更大力气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隐患,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保障两会、春节期间安全平稳可控。

  二、突出重点监管,立即开展专项隐患排查整治

  一是全面开展限额以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排查整治。坚持全覆盖和重点检查相结合,重点排查使用超过30年、历史上曾进行过多次装修改造等类型的房屋装饰装修工程。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落实项目报建等管理要求。排查是否存在未经施工许可进行施工的情况,是否存在将应当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拆分为多个小型项目。对于特殊类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项目,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擅自加高加层插层、增加建筑面积或者使用功能调整等行为,是否已进行安全性鉴定、抗震审查和施工图审查;对于一般类建筑装饰装修项目,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主体和承重结构、消防设施变动等情况。对于属于特殊建设工程的装饰装修工程,重点排查是否取得消防设计审查意见。加强项目施工过程安全管理,检查项目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到岗履职,是否存在危大工程施工并按规定进行管理,是否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鉴定报告、加固图纸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并核实现场实际结构布局的相符性。排查现场施工人员是否已有住宿安置措施,发现施工现场有人员居住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置。

  二是全面开展限额以下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区督促属地街镇严格落实限额以下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小型工程”)的安全管理责任,摸清底数,建立清单,确保辖区内小型工程应管尽管。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使用功能调整、消防设施变动、房屋立面改动等可能影响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利益的装修工程,重点排查建设单位是否在施工前委托有资质的审图机构进行施工图审查,未经审批审查的不得擅自施工;施工现场是否建立安全保障体系,是否落实项目负责人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制度;施工临边、洞口位置是否设置临边防护措施;施工区是否与社会人员生活区、经营场所营业区等社会场所分隔;现场动火作业是否经过审批,作业前是否清理可燃物,是否有看火人,现场是否足额配备消防灭火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是否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施工现场电焊、气焊、电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向施工人员提供合格安全防护用品,施工人员是否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排摸中发现的应报监未报的限额以上的建设工程,要及时登记相关信息,上报区各类建设工程行政主管部门。

  三、严格落实责任,切实提升专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成效

  各区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隐患排查整治,按照“条块结合”原则,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和责任落实。一是严格落实责任。各区要落实属地安全管理责任,做好隐患排查整治的组织部署,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各街镇要明确小型工程安全管理责任部门,对辖区内小型工程进行全覆盖监管,建立安全生产基本工作制度,完善日常巡查发现机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强化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压实基层一线责任,提升基层安全治理能力。二是加强组织保障。各区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各行业部门要组织力量积极开展排查整治,形成本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清单,确保安全隐患逐项销项整改。三是加大整治力度。建立隐患排查问题清单,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逐项落实闭环销项。对于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现场安全管理存在严重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坚决停工,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处置力度,坚决打击各类非法改建和装修。

  各区要组织各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和街镇做好本次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于1月24日前统一将本区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小型工程总数量和隐患排查整治统计表(见附件)报送我委(联系人:刘辉,17317566979,邮箱shjjwzac@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装饰装修工程专项隐患排查整治统计表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