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建设工程夏季高温安全防范和防汛防台工作的通知 ( 2024-07-10 )
| 索取号 | 3589258689/2024-00090 | 载体类型 | 发布机构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
| 文件编号 | 沪建质安〔2024〕342 号 | 记录形式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
| 关键词 | 内容描述 | ||||
沪建质安〔2024〕342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建设工程夏季高温安全防范和防汛防台工作的通知
各区建设管理部门、各特定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当前,夏季高温及主汛期已经来临,极端恶劣天气逐步增多,生产安全事故进入易发多发时期。为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环境,现就全力做好本市建设工程夏季高温安全防范和防汛防台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安全责任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标本兼治、关口前移,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当前做好夏季高温和汛期气候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保持警钟长鸣,把维护安全稳定的政治责任牢牢扛在肩上,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每个环节,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突出工作重点,筑牢安全防线
(一)加强夏季高温安全管理。针对高温季节各类事故多发易发的特点,加大对高温条件下施工安全的检查力度,全面排查消除建设工程现场安全隐患。严格督促建设工程现场实行“抓两头、歇中间”的避高温措施,避免高温时段作业。根据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的高温天气预警信号,及时调整作业时间,不得以工期为由强制要求作业人员进行户外高温作业。高温期间作业场所必须采取有效的通风、散热、降温措施,为作业人员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凉茶和常用防暑降温药品。工地宿舍、食堂、厕所、淋浴房等生活设施要符合标准要求并满足防暑降温需要,确保生活区空调正常运作,洗浴设施正常使用,防暑降温物品供应到位,做好对工人的关心关爱和高温慰问。加强工地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用火、用电、用气有关管理规定,强化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严防火灾发生。
(二)加强防汛防台工作。严格落实防汛防台应急管理责任,各建筑工地要制订完善防汛防台“一工地一预案”,细化应急处置和人员转移避险流程,落实应急避险安置场地和基本生活保障。区建设管理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并组织开展实战演练,确保汛期建筑工地人员应急避险和转移安置工作安全有序。各建筑工地要全面开展汛期安全排查检查,突出抓好深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临时用电、临时房屋、现场排水、围墙围栏及易发生高空坠物等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各工地要及时关注应急、气象等部门发布的预警预报信息,结合四级响应标准行动要求第一时间采取响应行动,切实做好防汛防台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
(三)加强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严格开展施工作业人员岗前、班前安全培训和职业健康培训,规范培训内容,确保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提高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督促工地务工人员强化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观念,提升务工人员自我保护意识,及时补充水分及电解质,及时关注气温变化,了解高温天气注意事项及作业时间要求,合理饮食,补充营养,规律起居,保证充足休息。班前培训时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健康观察,测量体温和血压,身体健康情况异常的,应视情况安排休息或劝导就医治疗。
(四)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加强施工现场各参建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工作时间管理,切实做到与一线作业人员工作时间一致、同步上下班。各建设管理部门要加大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的检查力度,对未按要求履职尽责的企业和相关人员严肃处理。
(五)加强建筑工地监督检查工作。各区建设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建筑工地夏季高温安全防范和防汛防台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落细,对安全防范工作落实不力的建筑工地要从严从重严肃处理。要紧盯建筑工地现场每起生产安全事故和人员猝死事件,加大核查检查力度,认真落实督办、通报、约谈、处罚等制度,对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要依法严肃处罚。
三、加强信息报送,做好应急值守
对于各类突发事件,各单位、各部门要迅速、科学处置,事件相关情况要第一时间报送上级管理部门。各级领导要在重要时间节点、重大活动、重大灾害应对期间,严格落实领导带班、重要岗位24 小时值班等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有力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减少对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
2024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