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下半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情况的通报 ( 2024-03-13 )

索取号 3589258689/2024-00081 载体类型 发布机构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文件编号 沪建质安〔2024〕130 号 记录形式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关键词 内容描述

沪建质安〔2024〕130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关于2023年下半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情况的通报

各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各特定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2023年下半年,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组织开展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下半年共抽查了全市16个区及临港新片区、化工区、市管共40个在建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317.63万平方米,涉及建设单位40家、施工总包单位33家、监理单位32家。共签发行政处置建议书40份,涉及整改40个项目,暂停施工1个项目,局部暂缓施工34个项目,行政处罚19个项目。

  根据巡查量化数据统计分析,2023年下半年巡查反映项目总体相符率为82.8%。其中,质量方面相符率为75.0%,安全方面相符率为79.7%,市场方面相符率为92.0%。与上半年相比,安全方面相符率有所上升,总体相符率、质量和市场方面相符率略有所下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质量方面

  1.主体结构施工,部分项目主体结构竖向构件变截面处受力钢筋存在不按图施工的情况,如嘉定区菊园新区拟态网络产业化项目;部分项目多个PC构件安装位置错误,硅墨烯连接件数量缺失较多,如嘉定区安亭镇国际汽车城核心区JD030201单元21BE-21、21BG-25地块商品住宅项目;个别项目外墙防水做法不符合设计要求,缺少水平钢筋的PC构件已安装使用,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未严格把关,如奉贤区西渡街道C-05-01地块动迁安置房项目;部分项目钢结构防火涂料厚度不满足设计要求,监理单位验收通过,如虹口区四川北路街道HK194-01号地块项目。

  2.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单位未根据抗震鉴定结果对楼板和板柱节点进行加固设计,如徐汇区上海师范大学徐汇校区图书馆维修工程项目。

  3.材料管理,部分项目现浇混凝土结构实体强度监督抽检结果不合格,如金山区金山新城JSC1-0401单元1-02-01地块(G10地块)项目;部分项目未按规范要求制作主体结构混凝土标养试块,如嘉定区菊园新区拟态网络产业化项目;个别项目未配备标养室或养护箱,如化工区上海电子化学品智慧仓库项目。

  (二)安全方面

  1.危大工程管控,个别项目施工和监理单位未辨识非常规起重设备(手动葫芦)起重吊装、操作平台危大属性,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监理实施细则,未在实施期间进行监督和巡视,未经验收已投入使用,如青浦区西虹桥宝龙城商办项目(39-04、40-01、40-02地块)项目;部分项目危大工程方案内容编制不全,未辨识悬挑脚手架最不利工况并进行计算,监理单位未履行监理职责,如嘉定区安亭镇国际汽车城核心区JD030201单元21BE-21、21BG-25地块商品住宅项目;部分项目未严格按照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如奉贤区西渡街道C-05-01地块动迁安置房项目模板支撑系统缺水平杆和扫地杆,地下室模板支撑拆除现场无监控人,未设置隔离警戒线。

  2.建筑施工机械安装、使用管理,个别项目塔机附墙安装不符合方案及产品说明书要求,如金山区金山新城JSC1-0401单元1-02-01地块(G10地块)项目;个别项目人货梯安全保护装置安装不符合规范要求,存在损坏、失效情况,如奉贤区西渡街道C-05-01地块动迁安置房项目;个别项目吊篮管控失序,现场大部分吊篮检测报告已过期,吊篮上行程限位普遍损坏或缺失,重锤普遍损坏或缺失,内防撞措施普遍缺失,仍在继续使用,如青浦区西虹桥宝龙城商办项目(39-04、40-01、40-02地块)。

  3.预防高坠方案编制及安全防护设施管理,部分项目未建立健全预防高坠管理责任机制,未明确全员岗位职责,脚手架层间隔离缺失较多,内侧防护栏杆普遍未设置,楼梯临边防护有所缺失,如嘉定区菊园新区拟态网络产业化项目。

  4.特种作业人员管理,部分项目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个别项目特种作业人员证件造假,如杨浦区江浦社区D-05地块(江浦街道162街坊)项目;个别项目电焊工动火作业无动火证,二级动火签发8天,“两瓶”使用不符合规定,如化工区上海电子化学品智慧仓库项目。

  5.临电管理,部分项目编制的临电方案内容不全,计算要素不全,未根据工程进展及时调整,现场电缆线拖拉较随意,未悬挂或埋地设置,无保护措施,如青浦区上海域嘉实业有限公司租赁住宅项目。

  6.安责险投保管理,部分项目未按规定及时购买建设工程安责险,如徐汇区上海师范大学徐汇校区图书馆维修工程。

  (三)市场行为方面

  1.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落实及工程款支付保障,部分项目建设单位未按规定配备项目安全主管,未开展每周安全检查,未召开每周安全例会;个别项目施工红线内有其他单位共用施工场地或设施设备,建设单位未与相关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如青浦区西虹桥宝龙城商办项目(39-04、40-01、40-02地块)项目;部分项目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如嘉定区菊园新区拟态网络产业化项目。

  2.施工单位资质、人员资格及项目管理,个别项目分包单位超资质承揽工程、总包单位违法分包工程,如青浦区西虹桥宝龙城商办项目(39-04、40-01、40-02地块)项目;部分项目分包单位二级注册建造师超执业工程规模标准担任项目经理,如杨浦区江浦社区D-05地块(江浦街道162街坊)项目;部分项目施工单位未按规定配备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如化工区上海电子化学品智慧仓库项目。

  3.用工管理,个别项目施工总包单位未按规定执行建筑工人工资总包代发制度,如奉贤区西渡街道C-05-01地块动迁安置房项目;个别项目劳务分包单位用工管理资料造假,如嘉定区安亭镇国际汽车城核心区JD030201单元21BE-21、21BG-25地块商品住宅项目;个别项目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产生欠薪纠纷并造成社会影响,如金山区金山新城JSC1-0401单元1-02-01地块(G10地块)项目。

  三、巡查处置

  (一)对于工程巡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由相关区建管部门责令相关责任单位立即落实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

  (二)对于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质量缺陷或严重市场违规行为,不具备继续施工条件的项目,由相关区建管部门责令项目局部暂缓(暂停)施工。

  (三)对于涉及行政处罚的项目,由相关区建管部门进一步调查取证,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四)对于在质量、安全、市场方面存在较多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和责任主体予以通报(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及责任主体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各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对照本市2024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市场整治重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加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力度。

  (二)各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各特定地区管委会要加大年度巡查重点的执行和宣贯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不断增强震慑作用。

  附件:2023年下半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发现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