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办公建筑用能限额设计标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 ( 2024-01-30 )
索取号 | 3589258689/2024-00033 | 载体类型 | 发布机构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
文件编号 | 沪建标定〔2024〕51 号 | 记录形式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
关键词 | 内容描述 |
沪建标定〔2024〕51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关于批准《办公建筑用能限额设计标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由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主编的《办公建筑用能限额设计标准》,经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统一编号为DG/TJ08-2444-2024,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