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本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函 ( 2024-02-02 )

索取号 3589258689/2024-00028 载体类型 发布机构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文件编号 沪建综规〔2024〕61 号 记录形式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关键词 内容描述

沪建综规〔2024〕61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4年本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函

各区人民政府,临港新片区、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国际旅游度假区、长兴岛等管委会:

  按照“十四五”规划要求和市政府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本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本市新增城市建成区50平方公里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建设约100个建筑与小区、公园与绿地、道路与广场、水务系统等海绵示范工程,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验收、运维全生命周期管控,不断提升海绵城市建设品质。

  二、相关要求

  (一)开展达标评估工作。围绕年度工作目标,请各区、相关管委会于3月底前报送今年计划达标区域(见附件1),开展达标评估工作,编制完成年度自评估报告,并于10月底前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相关达标区域数据同步录入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信息平台。同步谋划“十五五”期间海绵城市计划达标区域,“十五五”期间海绵城市计划达标区域应提前三年完成系统方案编制。适时启动区级海绵城市建设规划修编工作。

  (二)强化海绵示范项目建设。今年将继续建设约100个建筑与小区、公园与绿地、道路与广场、河道水务等海绵示范项目,以点带面,推进全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请各区、相关管委会于2月底前报送海绵示范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建立示范项目季度报送制度,请各区、管委会主动跟踪项目进度,强化现场监管指导,提高示范项目建设品质,报送现场图片、视频素材,并分别于3月25日、6月25日、9月25日、11月30日前上报各季度海绵示范项目实施进度(见附件3),相关项目信息同步录入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信息平台。

  (三)编制海绵系统方案。为系统性全域推进本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请相关区、管委会于3月底前完成“十四五”期间达标区域系统方案编制工作,组织专家评审后报送我委。配合“十五五”期间海绵城市建设达标,同步研究系统方案编制计划,6月底前将计划达标区域面积(见附件4)、系统方案编制计划(见附件5)报送我委。适时启动“十五五”期间系统方案编制,力争三年内完成达标区域系统方案编制。

  (四)加强跟踪指导。今年我委将于5月、10月组织第三方专家团队,对各区、相关管委会达标评估区域、各类示范工程、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等开展年中和年末跟踪指导,请各区、管委会做好相关组织工作,强化海绵城市建设日常管理,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五)完善实施管控机制。结合《上海市关于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发布,请各区、管委会抓紧编制区级海绵城市实施方案,于11月底前将本年度出台的管控制度报送我委。

  (六)落实全过程管控。请各区、相关管委会进一步强化“规划-建设-管理-运维-评估”全过程管理,组织开展项目海绵城市设计方案、施工图审核,严格把控施工图纸质量;强化施工过程质量安全和竣工验收监管,参加项目交底和竣工验收;依托第三方技术团队提供技术服务,加强设计专业审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压实运维单位责任,保障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行;加强建成后海绵城市建设成效跟踪,保障海绵设施运行成效。

  (七)强化考评激励制度。我委将常态化开展年度海绵精品工程评定、立功竞赛海绵赛区评选工作。请各区、相关管委会结合年度示范项目报送情况,积极参评精品工程和立功竞赛活动,以高品质海绵城市建设助力城市高质量发展。

  (八)加强宣传培训。请各区、相关管委会通过现场展示、视频直播、网络公众号等方式,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宣传活动,引导全社会建立海绵城市理念。鼓励各区、相关管委会积极开展海绵城市设计、审查、施工技术培训会,加强海绵城市宣传推广,推进海绵城市共建共享。

  附件:

  1.2024年海绵城市计划达标区域汇总表

  2.2024年海绵城市示范项目汇总表

  3.2024年海绵城市示范项目季度进展表

  4.“十五五”期间海绵城市计划达标区域汇总表

  5.“十五五”期间海绵城市系统方案编制计划表

  2024年2月1日

  (联系人:李 阳;联系电话:23113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