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建设工程领域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 2023-05-17 )

索取号 3589258689/2023-00142 载体类型 发布机构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文件编号 沪建质安〔2023〕236 号 记录形式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关键词 内容描述

沪建质安〔2023〕236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3年建设工程领域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区建设管理部门、各特定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本市建设工程消防产品质量,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沪市监产质〔2023〕192号)的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设工程领域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紧盯全市建设工程领域消防产品,积极与市场监管、消防救援、公安部门形成合力,建立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按照职能分工开展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0月底。

三、工作任务

市安质监总站、各区建设管理部门、各特定地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各管理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建设工程中使用(安装)的消防产品开展抽查,抽查重点为2022年度发现不合格率较高的防火门、手提式灭火器、消防应急灯具、火灾报警产品、钢结构防火涂料等五类消防产品。各管理部门可会同市、区消防救援机构开展现场联合执法行动。

各管理部门在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建设工程中存在经判定为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应及时移交同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予以查处。各管理部门对涉及消防产品的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违法行为应依法进行处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罚结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管理部门要清醒认识到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的严重威胁,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最大限度发现、更换和处理一批不合格消防产品,务求取得整治成效,切实提高本市建设工程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水平。

(二)强化合作,提升工作质效

要进一步实体化运作市、区二级消防产品联席会议平台工作机制。各管理部门应主动与市场监管、消防救援和公安部门联系,定期参加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联席会议,研商消防产品在生产流通、建设及使用领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并制定对策,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工作实效。

(三)注重宣传,强化信息报送

各管理部门可采用多种形式对建设单位开展消防产品宣传培训工作,明确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推动建设单位开展建设工程消防产品质量自查。请各管理部门将与其他部门联合执法、对发现的不合格消防产品移交查处或处罚通报等情况及时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质量安全监管处(消防审验处)。2023年10月20日前,请各管理部门通过上海市住建委微信小程序“工地安全管理”“消防管理”模块中“专项工作”栏目报送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总结。(联系人:浦昊,联系电话:13918313651)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