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4年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设计制订项目的通知 ( 2023-05-20 )
索取号 | 3589258689/2023-00100 | 载体类型 | 发布机构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
文件编号 | 沪建标定〔2023〕242 号 | 记录形式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
关键词 | 内容描述 |
沪建标定〔2023〕242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关于征集2024年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设计制订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本市工程建设标准的技术支撑和引领作用,加快构建高水准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根据《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上海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工作要求,经研究,从即日起开展2024年本市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设计新编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总体要求
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加快转变超大特大城市发展方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二)申报原则
1.服务重点。紧密结合政府职责范围,服务本市工程建设领域数字化转型、绿色低碳、建筑产业化、历史建筑保护等工作,强化政府标准“保底线”。
2.关注热点。积极响应行业需要的技术问题,鼓励成熟科研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充分发挥标准的系统性、先进性、引领性作用。鼓励公益类、基础类标准项目申报。
3.破解难点。针对社会关切、群众关心的技术问题,聚焦破解民生难题,让人民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4.精简整合。符合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向,鼓励系统整合的“综合类”标准项目申报,精简整合,不断完善本市工程建设标准体系。
(三)申报领域
符合《上海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范围要求,主要围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交通、市政水务、绿化园林以及城市更新等领域的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设计。
(四)其他要求
1.申报项目应具备一定的研究基础,可提供相关研究成
果文件(如标准草案、技术导则或指南、团体标准等)。申报项目原则上应于2025年12月前完成报批工作。
2.新制订、修订的标准不再设置强制性条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标准提出部门)应当制定相关措施保障标准实施。
二、申报方式
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申报网址: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官网--我要办—建设管理服务(上海市建设市场信息服务平台)--工程标准--标准管理--立项申报(https://ciac.zjw.sh.gov.cn/)。申报单位持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登陆进行申报。网站注册登录事宜咨询电话: 962683。
三、其他事项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
在标准编制完成后,由主编单位向市市场管理总站提出标准编制经费申请,经费将以一次性后补贴的形式发放。
四、联系方式
(一)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标准定额管理处联系人:庄尚波 联系电话:23116459
(二)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科研标准管理科
地址:小木桥路683号511室 邮编:200032
联系人:许奇 李洋
联系电话:54614788-5123、6056 13818991646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