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施工期间燃气管线保护工作的通知 ( 2023-04-11 )

索取号 3589258689/2023-00064 载体类型 发布机构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文件编号 沪建安专〔2023〕3 号 记录形式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关键词 内容描述

沪建安专〔2023〕3号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建设安全专业委员会

关于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施工期间燃气管线保护工作的通知


各区安委会(建设安全专委会),市安委会建设安全专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燃气地下管线是保障城市运行的重要基础设施和“生命线”,为进一步完善燃气管线交底手续,建立健全燃气地下管线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现就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施工期间燃气管线保护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燃气管线保护的极端重要性

燃气管线保护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城市安全稳定大局,容不得丝毫懈怠和侥幸。今年以来本市发生多起燃气管线被第三方外损事故,1月1日静安区共和新路江场路燃气管道被第三方外损引发火灾,3月28日浦东新区春阳路高城路发生燃气管道被三方外损泄漏。对此市领导高度重视,批示要求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各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市的工作部署上来,充分认识燃气管线保护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丝毫不敢麻痹,时时放心不下”的高度负责精神,做好燃气管线保护工作。

二、加强责任落实,防范燃气管线外损事故发生

(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工程施工期间地下管线保护管理分别负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

1.查明地下管线资料。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查明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地下管线的有关情况。

2.制定管线保护方案。在地下管线安全保护范围内从事法律、法规允许的工程施工活动的,建设单位应会同施工单位、管线产权单位制定地下管线保护方案。如地下管线保护方案涉及有争议的地下管线,或涉及深基坑、打桩、爆破、定向钻等严重影响地下管线安全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委托第三方进行安全评估或组织专家论证,并严格按照确定后的方案实施。

3.办理“管线监护交底卡”。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会同管线权属单位组织召开燃气地下管线保护工作专题会议,根据会议纪要及有关图档资料,至管线权属单位或登录“上海市地下管线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线上办理“上海市地下管线监护交底卡”。

4.强化施工现场管理。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牵头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管线产权单位进行管线现场交底,并做好书面记录;对地质复杂、位置不明的管线,必须精确查明管线情况,并与管线产权单位共同确认。施工单位应根据管线综合设计图和交底记录对施工作业区域内地下管线进行复核,并配备地下管线专管员,负责落实交底、检查、培训、安全标识维护及其他沟通协调等工作。

5.落实施工阶段安全措施。地下管线保护范围内的施工作业,实行动土作业审批制度,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监理单位进行审核,建设单位进行审批。动土作业前,由施工单位地下管线专管员进行现场交底,并签发操作票。工程施工时,施工单位应开展监护。对涉及重大管线迁改和保护的施工,监理单位应旁站监理。施工、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现场动态巡查发现隐患及时制止并督促整改,保证地下管线安全。

(二)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对燃气管线安全运行负主体责任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要依法做好地下管线的运行、管理、巡视、保护工作。

1.提供地下管线准确资料。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及时提供燃气地下管线资料,并确保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接受建设单位书面材料或在“上海市地下管线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平台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上海市地下管线监护交底卡”。

2.落实地下管线保护方案。进一步完善落实交底管理,严格执行交底流程,督促建设、施工单位完善管道保护方案。施工单位要求配合管线现场监护时,应落实专人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提供安全保护指导。对自有管线进行改建或迁改时应核实其他地下管线情况,落实管线保护措施。

3.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一是建立完善的应急救援体系。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要根据有关工作要求和自身职责,制定相应事故应急预案,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地下管线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二是落实管线破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在发现或接到地下管线破损事故信息后,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进行抢修,并按规定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三、强化统筹协调,全面筑牢燃气管线保护的坚固防线

(一)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专业工程管理部门对管线建设和施工安全负监管责任

督促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落实施工安全管理,依法查处违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违法违规行为,参与地下管线事故应急处置,协助事故调查工作,对各建设施工单位、法人、项目经理、安全主管,开展管线保护培训并纳入考核范围。

(二)各级燃气管理部门对燃气管线安全运行负监管责任

燃气管理部门要指导督促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依法查处未制定燃气地下管线保护方案,未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以及因施工破坏燃气地下管线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落实燃气工程隐患排查整治,打击燃气新建、改造等工程中质量安全不落实、违规发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燃气配套管线工程监管,提升燃气配套管线工程审批进度、时效,推进工程管理程序闭环,指导督促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四、加大宣传力度,形成燃气管线保护强大合力

各单位要积极通过电子屏、微信微博、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持续开展燃气管线保护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包括燃气管线损坏的危害性、建设施工日常注意事项、燃气泄漏应急处理措施等,积极倡导燃气管线交底手续办理,依托社会监督和共治进一步推动燃气行业安全水平提升。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