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落实本市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 2022-04-06 )

索取号 3589258689/2022-00071 载体类型 发布机构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文件编号 沪建质安〔2022〕176 号 记录形式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关键词 内容描述

沪建质安〔2022〕176 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落实本市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有关要的通

 

各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各特定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本市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目前已进入最吃劲、最关键的阶段。为深入贯彻 4 月 3 日市委常委会等有关会议精神, 严格落实此前发布的各项政策文件要求,更严更细更实更快 地做好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建筑工地疫情防控 阻击战,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各单位务必提高政治站位,特殊时期扛起 特殊责任,拿出特殊担当,严格落实属地、部门、单位和个 人“四方责任”和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的主体责任,扎实推 进建筑工地全员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把各项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和物资保障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

二、各建筑工地要严格按照属地核酸检测有关要求和计 划安排,按照“全员检测、不漏一人”的原则,积极组织全 体务工人员(含管理人员)做好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现场 检测应精心组织,分区分时,避免人员聚集。

三、各建筑工地要严格按照《上海市建筑工地疫情防控 工作指南 1.0 版》开展宣贯落实,将疫情防控教育、提醒作 为每日安全教育重点内容,提升务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和 疫情防控自觉性,严格按照指南的有关要求强化建筑工地全 过程疫情防控管理。

四、各建筑工地要严格按照《关于开展本市建筑工地预 防性消毒专项行动的通知》(沪建办发〔2022〕173 号)有关 要求,加强日常消毒实施管理,做到消毒“区域全数覆盖、 不留任何死角”,特别是对近期集中的配送物资要做到全面消 毒。

五、各建筑工地要严格禁止人员聚集,科学合理制订施 工组织方案,未做好疫情防控措施不得施工,避免聚集作业 或密闭空间内作业,督促务工人员作业和间歇期间做好个人 防护、保持适当距离,并采取错峰就餐、洗漱等措施避免人 员聚集。

六、各集中救治场所项目和临时隔离用房项目要严格统 一管理,做好务工人员集中居住、疫情防控、核酸检测、人员转移等管理工作。项目竣工后,应遵循“安全、有序和原 路回流”的原则,按照《关于做好集中救治场所和临时隔离 用房项目竣工后务工人员撤离安置工作的通知》(沪建质安2022174 号)有关要求落实好有关人员的撤离安置工作, 坚决杜绝务工人员失控失管。

七、各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做好辖区内建筑工地疫情 防控的统筹协调。对于出现核酸异常工地,要及时了解核实 有关情况,指导督促企业落实闭环管理措施,配合属地疾控 部门做好“四应四尽”工作。

八、各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可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等监督方式,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 位。对于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力、玩忽职守或行动迟缓等的 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责,顶格处罚。



2022 年 4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