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刻汲取江苏镇江建筑工地“3·8”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 2022-03-10 )

索取号 3589258689/2022-00063 载体类型 发布机构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文件编号 沪建质安〔2022〕159 号 记录形式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关键词 内容描述

沪建质安〔2022〕159 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关于深刻汲取江苏镇江建筑工地“3·8”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各特定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2022 年 3 月 8 日 3 时 46 分,江苏省镇江新区车港路与溪 云路路口金科祥生·悦园建设工地生活区宿舍发生火灾,事 故造成 7 人死亡、4 人受伤。经初步调查,现场起火建筑为 2层彩钢板轻钢结构,起火部位为 2 楼西侧第一间宿舍,过火面积约 200 平方米,主要燃烧物质为工棚与家居用品。为深 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本市建设工程领域消防安全管 理工作,有效预防建筑施工现场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工 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建设工地火灾防控工作

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 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时刻绷紧安全 生产这根弦,深刻汲取镇江“3·8”火灾事故教训,针对当 前施工企业大面积复工复产、重大项目集中开工、各类风险 点多面广等情况,压实各级工作责任,精准制定防范措施, 督促在建工程进一步提高做好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意识,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 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和我委与上海市消防局联合 发布的《关于发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要点>的 通知》(沪建质安联〔2018〕327 号),制定完善各项建设工 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本市 建设工程领域消防安全形势平稳可控。

二、认真组织实施,全面整治建设工地火灾事故隐患

工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立即组织对在建工程项目开 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排查以下几方面:

(一)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及落实情 况;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制定情况;施工现场灭火及应急疏 散预案编制及演练情况;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消防安全 技术交底情况;消防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

(二)办公区和生活区防火。办公区和生活区建筑构件的耐火情况;消防安全间距的留设情况;办公区和生活区消防 设施的配备情况;生活区是否存在生火煮食、明火取暖、使用 大功率电器、电线乱搭乱设等情况。

(三)易燃易爆物、危险化学品管理。可燃材料存放、 堆放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分类专库储存情况,以及库房 内通风、禁火、消防灭火设施配备情况;废弃易燃物处理情况。

(四)施工现场防火。重点防火部位的消防器材、消防 设施等设置情况;动火作业管理(动火审批、消防安全措施、 监护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

(五)临时用电防火。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 证上岗情况及岗前安全技术交底情况;电瓶车棚等部位用电 管理情况。

(六)消防疏散。消防疏散通道设置(宽度、通畅等)情 况;应急疏散标志及应急照明设施设置情况;建设单位组织项 目工地作业人员参加扑救初起火灾、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安 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情况。

三、强化工作落实,不断提升建设工地消防管理水平

当前正值全国“两会”期间,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 深刻吸取镇江火灾事故教训,全力组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确保工作落地见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把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及影响恶劣的火灾事故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 明确责任分工,全面组织排查,及时消除隐患,做到迅速实 施、梯次推进、务求实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级部门建设工地的建设、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 的主体责任,落实消防风险隐患自查、自改制度,督促企业 患自除、责任

(三)形成长效机制。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分 析总结建筑工地典型、常见的消防安全隐患,督促相关企业主 体落实常态化管理措施。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建设工 程相关单位负责人予以约谈,责成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火 灾事故的,依法依规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2022 年 3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