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市实施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电子化审批的通知 办
  • 二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注册(注销)
  • 二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注册 延续
  • 二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注册(增项)
  • 二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注册(初始)
  • ( 2021-12-29 )
  • 索取号 3589258689/2022-00012 载体类型 发布机构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文件编号 沪建建管〔2021〕851 号 记录形式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关键词 内容描述

    沪建建管〔2021〕851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关于本市实施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电子化审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本市建设管理行政审批改革,简化执业资格注册申请和审批,提高审批效率,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和《关于印发<上海市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沪住建规范联〔2020〕1号)相关规定,自即日起,本市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实行电子化审批(以下简称电子化审批),并启用《二级造价工程师电子注册证书》(以下简称电子注册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本市二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初始注册、增项注册、延续注册、注销注册等申请事项实行电子化审批。

    电子注册证书是以电子文件形式颁发和使用的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明文件,具备注册证书使用和验证功能。

    二、办理流程

    (一)网上申请

    个人申请人通过“一网通办”门户网站“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部门入口选择“建设工程注册从业人员执业资格许可”事项“二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注册”进行系统登录,填报注册事项,并使用个人数字证书对申请表进行数字签名(个人数字证书申领与使用,见门户网站《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电子化申报操作手册》)。

    企业申请人使用上海市“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通过“一网通办”门户网站“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部门入口选择“建设工程注册从业人员执业资格许可”事项“二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注册”进行系统登录,对申请注册在本企业的注册事项进行确认,完成网上申请。

    (二)网上受理

    个人申请人填报注册事项及企业申请人确认后,个人填报信息经系统数据比对符合条件后,申请事项即网上受理,出具受理凭证,同时在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网站“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受理公示。

    (三)网上审批

    申请事项的承办、审核和审批状态可在网上全程查询。

    初始注册、增项注册、延续注册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注销注册在申请人提出申请后,由注册企业同意且数字证书签名后自动办结,电子注册证书同步注销。

    (四)电子注册证书颁发和领取

    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申请批准后,系统生成并颁发电子注册证书。证书持有者本人应登录系统“电子注册证书管理”栏目,领取电子注册证书。

    电子注册证书具体使用规则和样式详见附件。

    (五)变更事项

    1.当注册人员发生聘用企业变更时,应先办理注销注册,再重新办理初始注册,证书持有者本人重新领取变更后的电子注册证书;

    2.企业工商注册名称信息发生变更时,企业在变更资质证书名称的同时可对本企业中二级造价工程师证书信息进行批量变更,证书持有者本人重新领取变更后的电子证书。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二级造价工程师电子注册证书使用规则和样式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