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绿色生态城区工作推进情况的通报 ( 2021-01-29 )

索取号 3589258689/2021-00054 载体类型 发布机构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文件编号 沪建建材〔2021〕64 号 记录形式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关键词 内容描述

沪建建材〔2021〕64 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关于2020年绿色生态城区工作推进情况的通报

 

各区建设管理(交通)委,各相关委托管理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本市绿色生态城区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2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积极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工作,现将2020年本市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指导意见》要求,“力争到‘十三五’期末,各区、特定 地区管委会至少创建一个绿色生态城区,全市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试点、示范城区,以点带面,推进本市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在各区政府、管委会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本市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取得积极进展。目前,全市已创建或梳理储备的绿色生态城区共计41个,总用地规模约为124平方公里。其中,已成功创建/通过审查的绿色生态城区共11个,用地规模约为31.4平方公里,另有9个城区已完成绿色生态专业规划。

二、各区、管委会城区进展情况

(一)创建进展

虹桥商务区核心区获得全国首个“绿色生态城区实施运管三星级标识认证”。2019年普陀桃浦智创城、宝山新顾城、浦 东前滩国际商务区已成为上海市首批获得“上海绿色生态城区试点”称号的绿色生态城区。2020年松江新城国际生态商务区、 杨浦滨江南段、崇明东平小镇、嘉定封浜新镇均已创建成功。 闵行七宝九星地区东块、徐汇西岸传媒港和西岸智慧谷、黄浦董家渡已顺利通过技术审查。其中,杨浦滨江南段、徐汇西岸传媒港和西岸智慧谷、黄浦董家渡3个城区为更新城区,为推动城区的绿色更新实践提供了借鉴。

部分区本着“成熟一片、带动一片”的原则,有计划、分步骤地滚动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建设。浦东、宝山、崇明、徐汇总结首个城区规划建设经验,启动了区内第二个城区创建工作。 其中崇明区编制完成《崇明区绿色生态规划纲要》,在 3 个成片开发城区的基础上,为全区绿色生态规划建设工作提供指 导。闵行、嘉定、虹口、杨浦、普陀、松江、青浦、虹桥管委会也积极开展第二轮城区梳理储备工作,提前谋划布局,为虹桥商务区、虹口北外滩、五大新城等本市十四五重点发展区域 的开发建设做好准备。

各区、特定地区管委会绿色生态城区进展情况

序 号

 

区、管委会

 

创建/储备城区

面积

(平方

公里)

 

类型

 

进展情况


各区


1

 

 

 

 

浦东新区

前滩国际商务区

2.8

新开发、试点

获得三星级试点称号


 

2

张江科学城国际社

区起步区

 

1.5

新开发、试点

专业规划报区政府批复


3

宣桥绿色生态城区

1.4

新开发、试点

第二轮储备


4

花木龙阳路商务区

1.1

新开发、试点

第二轮储备


 

5

大治河生态廊道区

 

1.1

新开发、试点

远期储备


6

 

宝山区

新顾城

8.3

新开发、试点

获得二星级试点称号


7

南大区域

6.3

新开发、试点

完成专业规划送审稿


8

 

普陀区

桃浦智创城

4.2

新开发、试点

获得三星级试点称号


 

9

上海真如城市副中

 

1

新开发、试点

第二轮储备


10

 

 

崇明1+3

东平特色小镇

1.7

新开发、试点

获得二星级试点称号


 

11

陈家镇实验国际生

态社区

 

3.8

新开发、试点

评估


12

城桥镇东区单元

2.7

新开发、试点

评估


 

13

 

松江区

松江新城国际生态

商务区(核心区)

 

1.6

新开发、试点

获得二星级试点称号


 

14

上海科技影都(华

阳湖地区中心)

 

1.4

新开发、试点

第二轮储备


15

 

杨浦区

杨浦滨江南段

4.7

更新城区、试点

获得三星级试点称号


 

16

新江湾城大创智核

心区

 

0.9

更新城区、试点

第二轮储备


17

 

 

 

嘉定区

封浜新镇

1.4

新开发、试点

获得三星级试点称号


18

远香湖地区

4.0

新开发、试点

第二轮储备


19

嘉闵线丰茂路地区

3.6

新开发、试点

第二轮储备


20

朱桥科技小镇

4.6

新开发、试点

第二轮储备


21

 

闵行区

七宝九星地区东块

1.3

新开发、试点

已通过技术审查


22

虹桥主城前湾地区

2

新开发、试点

第二轮储备


 

23

 

徐汇区

西岸传媒港和西岸 智慧谷

 

0.9

更新城区、试点

已通过技术审查


24

北杨小镇

0.6

更新城区、试点

正在编制专业规划


25

黄浦区

董家渡

0.8

更新城区、试点

已通过技术审查


 

26

奉贤区

上海之鱼

 

2.5

新开发、试点

专业规划已批复,正式

申报


27

 

 

 

 

 

 

 

 

青浦区

市西软件园

3.7

新开发、试点

专业规划已批复


 

28

青浦新城西区

QPC10303(-4

制单元)

 

3.8

 

更新城区、试点

 

第二轮储备


29

青浦新城西区

2.1

新开发、试点

第二轮储备


 

30

青浦区新城一站大 型居住社区 (QPC10101 单元)

 

6.6

 

更新城区、试点

 

第二轮储备


31

青浦区新城一站

2.8

新开发、试点

第二轮储备


 

32

青浦新城

QPC10008(中-2

 

3.6

 

/

远期储备


33

 

虹口区

瑞虹新城

0.9

更新城区、试点

专业规划报区政府批复


34

北外滩片区

4

更新城区、试点

第二轮储备


35

静安区

市北高新园区

1.9

更新城区、试点

专业规划报区政府批复


 

36

长宁区

虹桥商务区机场东 片区

 

2.4

新开发、试点

专业规划报区政府批复


37

金山区

枫泾镇新枫泾片区

2.4

新开发、试点

专业规划报区政府批复


特定地区管委会


 

38

虹桥管委会

虹桥核心区

 

3.7

示范

获得国家三星级绿色生

态运营城区


 

39

长兴岛管委

橘园小镇

 

1

新开发、试点

已正式申报

 

40

临港新片区

管委会

港城广场

 

1.4

新开发、试点

完成专业规划初稿

 

41

国际旅游度

假区管委会

西片区+核心区+

一片区+北片区

 

17.5

新开发、试点

储备,待南一片区控规

获批后推进落实

(二)已创建城区建设和运营情况

1.项目特点

在已创建的城区中,部分城区较好地结合发展定位、资源条件、开发理念,因地制宜制定发展策略。桃浦智创城通过产城融合、绿色低碳、人性化发展,实现从老化工基地到绿色生态城区的跨越;前滩国际商务区依托自持经营性项目推进300万平方米绿色运行标识项目;崇明东平特色小镇根据世界级生态岛的定位,融入生态共生、食品实验和健康生活的理念;杨浦滨江 南段在世界级滨水生态岸线的基础上,以新促旧,带动腹地老旧小区环境品质的全面提升。 

2.规划编制

已创建城区均遵循“规划先行”的原则,根据《指导意见》 要求,编制完成绿色生态专业规划,且专业规划获区政府批复。其中,桃浦智创城、新顾城、前滩国际商务区、杨浦滨江南段、嘉定封浜新镇的专业规划中包含了地块管控指标体系和开发建 设图则,将指标要求落到各地块,部分城区还制定了各项指标的 任务分工一览表,有利于保证绿色生态专业规划可实施、可落地。 杨浦滨江南段在绿色生态规划编制过程中,还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代表为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献计献策,充分体现了绿色生态城区“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

3.建设运营管控

已创建城区正积极根据绿色生态专业规划开展城区建设工作。虹桥商务区、桃浦智创城等城区建立了从项目土地出让(或划拨)、规划审批、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验收备案及运营管理等各个阶段的管理机制。虹桥商务区通过政策扶持,积极引导建筑绿色运行,区域内已有260多万平米建筑获得绿色建筑 运行标识;桃浦智创城编制开发建设导则指导建设实施,在土地出让阶段,通过开发建设导则及全生命周期管理协议明确相关绿色生态管控控制性及引导性指标,指导建设单位分阶段落实绿 色建筑相关建设目标要求和技术措施内容;前滩国际商务区制订了《上海前滩国际商务区绿色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统一城区内绿色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要求,强化绿色建筑工程建设跟踪管理,并采用联合创建模式,会同城区内的开发企业共同签署《联合创建绿色生态城区合作备忘录》,一起参与绿色生态城 区的创建和建设运营,城区拟于2023年申报“上海市绿色生态城区示范项目”;更新城区杨浦滨江南段通过新建独立用地公共停车库、土地出让阶段增设等方式增设社会公共停车位,积极落实专业规划内停车资源共享策略,缓解既有城区“停车难”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请各区、特定地区管委会根据《指导意见》要求,积极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创建和管控工作,相关建议如下:

(一)大力推动创新技术在绿色生态城区中的应用。各城区编制绿色生态专业规划时,应根据“十四五”重点工作要求,积极推动各项创新技术示范应用,突出规划的前瞻性。如碳达峰和碳中和背景下,积极推动超低能耗建筑和可再生能源应用规模化试点示范;科技赋能条件下,积极推进智能建造项目示范等。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将启动《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修订工作,将新理念、新技术纳入评价范畴。

(二)加强绿色生态城区全过程管控。城区编制绿色生态专业规划时,宜同步编制地块管控指标体系、开发建设图则、指标任务分工表,将指标要求落到各地块,并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将各项指标纳入开发建设流程。开发建设阶段,宜编制绿色生态城区全过程管理办法和开发建设导则,进一步明确规划内容的全过程管理要求和技术措施,指导建设单位分阶段落实,积极推动城区创建示范项目。各区、特定地区管委会应将“2021年绿色生态城区推进工作进展报告(含已创建城区建设运营情 况,格式参见附件)”作为建筑绿色发展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的附件,于2021年10月31日前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相关推进情况将纳入建筑绿色发展工作评价考核范畴。

(三)加快开展第二轮绿色生态城区的储备和创建。各区、特定地区管委会应根据《指导意见》要求,加快完成第一轮城区创建工作。并在总结现有绿色生态城区创建经验的基础上,以点带面,围绕本市“十四五”重点发展区域,积极开展第二轮绿色生态城区的储备和创建,为本市形成“中心辐射、两翼齐飞、新城发力、南北转型”的新发展格局提供支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虹桥商务区、北外滩、五大新城、吴淞创新城等重点发展区域应率先开展绿色生态城区规划建设。

特此通报。

 

 

附件:2020 年绿色生态城区推进工作进展报告(格式)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