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本市建设工程一线作业人员工伤预防安全培训的通知 ( 2021-01-13 )
索取号 | 3589258689/2021-00043 | 载体类型 | 发布机构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
文件编号 | 沪建质安联〔2021〕15 号 | 记录形式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
关键词 | 内容描述 |
沪建质安联〔2021〕15号
关于开展本市建设工程一线作业人员工伤预防安全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提高本市建设工程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工伤预防操作技能,减少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现就开展本市一线作业人员工伤预防安全培训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完善“预防、康复、补偿”三位一体制度体系,把工伤预防作为优先事项,采取一切适当的手段 组织推进,切实提升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促进劳动者实现稳定就业。通过开展一线作业人员工伤预防安全培训工作,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伤预防操作技能知识,提高一线作业人 员的安全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减少和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本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目标任务
“十四五”期间,对本市范围内所有在建工程的一线作业人 员开展工伤预防安全培训工作,通过培训使广大一线作业人员 掌握基本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和工伤预防技能。依 托本市建筑业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建立作业人员工伤预 防安全培训档案。
2022年1月1日起,未经培训的新进施工作业人员,不得进行实名制登记,不得上岗作业;2023年1月1日起,用 工单位不得招聘未经工伤预防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所有未经培训的施工作业人员退出实名制系统,不得上岗作业。
三、培训管理责任和分工
(一)本市建立工伤预防安全培训工作协调机制,由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委、市水 务局、市绿化市容局等单位共同推进。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负责牵头推进安全培训工作,交通、水务、房屋、绿化等行业管理部门协调推进本行业建设工程一线作业人员工伤预防安 全培训,并做好相关监管工作。
(二)各区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建立相应区级协调机制,推进辖区安全培训工作落实。小型工程一线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由各区管理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开展。
四、培训对象及培训经费
培训对象:本市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作业人员(取得相应资质资格证书的项目管理人员和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一线作业人员除外)。
培训经费:市、区两级财政资金以及部分社会统筹资金。
五、培训内容和时间
(一)培训内容:
1.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等;
2.工伤事故预防常识;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二)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为期一天,分 8 个课时。
六、实施办法
工伤预防安全培训工作坚持“三个统一”,即统一教材、统 一培训和统一平台,以确保培训质量。
(一)统一教材。工伤预防安全培训工作应当使用本市统一编写的培训教材。培训教师需经过专门培训并通过考核。上 海市建设安全协会负责培训教材编制及授课师资培训。
(二)统一培训。工伤预防安全培训工作应当委托取得相应培训资质的培训单位开展集中培训或上门培训。具备培训条件的行业协会或者大型企业,由行业协会和大型企业组织培训。不具备培训条件的中小企业,由符合要求的培训机构按区 域组织。培训课时按照规定统一安排。
(三)统一平台。培训单位负责对培训人员进行统一登记,上海市建设安全协会负责报名信息系统开发,并做好与各建设 行业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对接工作,建立培训档案。培训合格后,在实名制管理系统中加注培训合格信息,有效期三年。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一线作业人员已成为本市建 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高发群体,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 工伤预防保护能力,是减少和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有效手段。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实施工伤预防安全培训工作重要性和 必要性的认识,要大力宣传开展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做 好培训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单位要将培训工作列入本地区、系统、行业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分解培训目标,实行目标管理。要加强培训工作的督促检查,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紧密配合,充分发挥整体合力,全方位做好培训工作。
(三)加强检查,依法监管。各单位要加强对培训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现场专项执法工作。对存在违法用工行为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理。
(四)扩大宣传,加强监督。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对培训工作的宣传力度,树立典型。要以安全生产举报电话为平台,鼓励举报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切实维护一线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五)行业联动,共享信息。各行业管理部门应尽快完善本行业建设工程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建设,并实现不同行业间实名制系统的信息数据互通,确保安全培训信息实时共享, 形成市场监管合力。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市交通委
市水务局
市绿化市容局
二○二一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