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 2022-03-30 )

2022年,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按照《2022年上海市政务公开要点》要求,研究制定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持续提升本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深化政务公开基础工作

(一)做好公文备案和集中规范公开。依托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以数据对接方式,做好本部门新增非密公文全量备案工作,频次不低于每月一次。加强历史公文转化公开,对未开展过公文公开属性认定的公文进行公开属性认定,定期进行公文公开属性审查,对符合转化条件的在本部门政务公开专栏公开发布。对公开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标识有效期。公开属性定为主动公开的本部门公文,在本部门网站全量公开,并同步推送至全市主动公开公文库。

(二)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维护。落实专人专责,加强门户网站以及政务新媒体平台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机制,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工作实际,优化栏目设置和信息分类,加强门户网站搜索功能建设,并在政策文件栏目增设独立搜索功能。强化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等内容的调整更新。按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三)持续做好依申请办理工作。准确适用《条例》和《规定》,持续优化内部办理流程,提高本部门依申请答复质量。规范做好复议、诉讼案件受理、审理工作,妥善处理涉及依申请的投诉举报。开展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集中的热点问题的分析研判,结合信访、“12345”市民热线等受理的同类问题,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收费要求和标准,依法保障申请人合理信息获取需求。

(四)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动态更新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根据权责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目录内容。在政务公开栏目设置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栏目,通过超链接等方式,实现目录和公开内容的集中展示。以“高效办成一件事”“清晰读懂一件事”为标准,新增房屋买卖、水电气通联合报装、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申请等“一件事”集成服务,并对已上线的“廉租房申请”“一件事”,开展专项优化。持续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强化公共服务平台及微信小程序施工“三类人员电子证书”“企业资质证书”“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电子证照信息公开查询以及二维码扫描验证服务,方便社会公众第一时间获取和查验。

二、强化政策解读和公众参与

(一)推进政策文件精准解读。凡是面向企业和市民的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均要开展解读。加强政策解读材料质量和水平,针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实质性内容,开展重点解读,积极回应政策制订过程中收集到的普遍关注点和疑惑点,对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开展二次解读、跟踪解读。强化线下政策推送,对市民企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办事需求量大的政策,开展“政策进社(园)区”“政策进楼宇”等定向精准推送。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网上政民互动渠道建设,及时回应领导信箱、人民建议征集信箱、网上信访等渠道收集到的留言和咨询。按照“谁制作、谁公开”原则,由政策起草处室或业务主管处室负责对收集到的问题建议进行解答和回应,答复期限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简单问题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推动网站知识库与“12345”市民热线知识库、专业知识库的共建、共用、共享,提高政策咨询类留言的答复质量。规范健全留言选登机制,定期梳理更新常见问题解答库,集中回应共性和普遍疑问。

(三)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严格落实《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配套文件,确定本部门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于3月31日前主动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后续根据决策事项的推进情况,以目录归集的方式,对各事项的决策草案、制订背景、决策结果等相关信息进行超链接展示。目录内事项确需调整的,要及时更新目录内容,并就调整的原因作出说明。推进决策审议过程公众参与,邀请公众代表列席本部门决策会议,列席代表的意见发表和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开。

(四)深化公开平台和渠道建设。提升本部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的运维和管理水平,深化公开内容,加强更新频率,强化智能检索、智能问答功能,进行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加大对重要政策文件和可视化、趣味化解读的推广力度,加快服务互动功能开发。加强线下公开平台建设,提升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建设,通过培训等方式加强现场工作人员知识储备,定期通过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方式,实行重要政策的定点、定向公开。

(五)办好政府开放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在全市政府开放月期间,围绕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领域内社会关注度高的任务,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政府开放活动。政府开放活动期间设置答疑、座谈或问卷调查等环节,安排工作人员现场解答参与代表的疑问,对于活动期间收集到的参与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吸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本部门政府工作。

三、进一步优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深化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领域信息公开。持续推动本市重大工程建设、五个新城等重点区域建设信息公开,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及时展示新城绿色低碳试点区、海绵城市建设、“一江一河”建设、旧区改造等工作取得的积极成效。多渠道放大本市农房建设风貌管控暨乡居建设项目优秀设计实践案例示范效应,充分展现城乡建设对改善居民生活品质和提升城市发展能级的积极作用。

(二)深化住房居住领域信息公开。多渠道发布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系列政策措施,及时做好正面解读、舆论引导和舆情跟踪工作。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体系建设,持续做好政策宣贯和解读。深入推动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逐步实现全域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信息共享、管理联动、服务同质、政策协调。

(三)深化城市管理领域信息公开。全面实施城市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计划,发布新版城市网格化管理标准,推动城市精细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升级。加强燃气安全管理信息公开,结合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形成老旧隐患燃气管理改造“年度滚动计划”更新机制;联合推进餐饮场所燃气泄漏报警器安装,提升用户端安全用气水平。

(四)深化建筑业转型升级领域信息公开。做好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政策的信息发布,及时公布服务案例。结合推进建筑能耗与碳排放限额设计等重点工作,发布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建筑可再生能源专项行动方案。进一步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加强本市绿色建筑优秀案例宣传。大力推广装配式建造方式,鼓励采用钢结构、组合结构等装配式体系。

五是加强世界城市日系列活动宣传。结合2022年世界城市日全球主场活动暨第二届城市可持续发展全球大会的举办,加强“上海奖”等“四个上海”成果的宣传推广,努力将本次城市日活动打造成为上海人民城市建设的重要国际展示平台。

四、强化工作监督和保障

(一)加强工作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协调解决政务公开瓶颈问题。主要领导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在年度预算中,安排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确保政策解读、平台建设、政府开放月等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队伍建设和工作培训。将《条例》和《规定》列入本部门领导干部学法内容,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认识水平。健全本部门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和业务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并将各项公开要求融入行政机关日常业务工作。

(三)抓好工作落实。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和业务重点,制定并发布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重点工作和重点任务,进行实时跟进,确保落实到位。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对未完成的依法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