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 2020-05-27 )

2020年,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本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有关工作要求,围绕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关切,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本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领域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贯彻落实《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一)做好宣传培训和组织实施。做好《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学习贯彻工作。对照《规定》新增要求,及时健全完善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完善主动公开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梳理明确依申请公开环节,完善工作机制,形成管理闭环。对照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编制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于6月30日前发布。

(二)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本市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委政务公开专栏建设,统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四个子栏目,加强栏目内容的动态维护管理,确保相关信息准确、标准。

(三)加强政策解读和公众回应。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多渠道、多形式解读委行政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文件及其他重点工作报告等,进一步提高解读质量,丰富解读形式,增加图标、图解、视频动画等解读形式的比例。积极参与市政府组织的优秀案例网络评选工作。完善政务公开与宣传、网信、信访等条线的联动,健全舆情监测应对机制,综合用好“一网通办”好差评、“12345”市民服务热线、政务新媒体、领导信箱等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四)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制定并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实地走访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公布意见收集及采纳情况。探索推进会议公开工作,从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中选取涉及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民生事项等决策事项,邀请利益相关方、企业代表、市民代表等列席委主任办公会议等有关会议。在委门户网站开设重大行政决策专栏,集中公开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征求意见、会议公开等相关信息。

二、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一)做好年度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做好委承担的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的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反映阶段性工作进展和成效,持续扩大重点工作影响力。

(二)做好新冠疫情相关信息公开。利用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及时发布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领域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动态、复工复产政策措施等,确保信息互通,精准服务。

(三)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信息公开。继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围绕优化营商环境3.0版方案,聚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面推进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领域“放管服”改革和“一网通办”,持续加大各类政策措施的解读回应,指导规范行业服务标准和办事指南,为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助力。

(四)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信息公开。聚焦补齐城市管理短板,优化完善城市综合管理系统建设,强化数据汇集、系统集成、联勤联动、共享开放,形成畅通的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运行体系。及时公开“美丽街区”、“一江一河”区域改造、架空线入地和合杆整治、海绵城市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展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取得的积极成效。

(五)做好旧区改造工作信息公开。继续做好旧区改造政策、年度目标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等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年度旧改工作,改善居住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

(六)强化建筑市场信用监管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整合、建立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完善相关企业个人信用档案和信用信息公开内容和体系,为深化信用监管工作创造条件。

(七)加大建筑业转型升级工作信息公开。围绕工程总承包、建筑师负责制、BIM技术推进、绿色生态城市建设等工作,及时公开相关政策举措和配套标准,做好阶段性成果展示,及时反映上海建筑业转型升级成效。

(八)继续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配合市大数据中心,继续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信息推送及更新,确保及时反映本市重大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开展情况。

(九)加强世界城市日工作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世界城市日系列活动宣传,做好2020年世界城市日系列活动的国内外宣传推广和《上海手册》的国内外发布工作,以多样化的形式总结分享城市日活动成果,推动“世界城市日”的活力及影响力升级。

三、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一)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依据委业务职能、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完成本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梳理和标准目录编制,并与结对区政府协同配合,做好条线指导和标准确认。

(二)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地。对接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的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做好国家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在本市的落地实施。在委门户网站开设政务公开标准化专栏,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归集展示各项具体信息。

(三)推进办事服务过程精准公开。动态更新办事服务事项目录,准确公开办事指南,做到通俗易懂;编制发布“一件事”指南规程,推动办事指南的个性化、场景化应用,实现“一件事一次性告知”;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不断提升企业办事获得感。

四、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服务水平

(一)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继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主要领导年内至少听取一次工作汇报;加强政务公开疑难问题交流合作,促进部门间学习和探讨。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合理配置工作人员,健全工作协调联动和考核机制。

(二)动态拓展主动公开范围。结合标准化工作和业务实际,编制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不断拓展主动公开内容,优化内容展示形式和方式。开展公开属性重新审查工作,对已具备主动公开条件的公文类信息,予以转化公开。

(三)加强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优化委门户网站内容和栏目结构,推进委属单位网站整合,完成历史数据迁移,强化网站集约化建设。加强网站编辑部建设,提升信息发布质量。大力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构建流程高效协同、数据共享应用的政务信息系统“1+3+3”总体框架。加强政务新媒体规范化管理,探索政务微信、微博整合工作,进一步提升信息服务能力。

(四)完善公众评议和培训机制。积极完善政务公开社会评议机制,邀请第三方机构对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专项评议,以公众监督力量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效能提升。结合住建领域业务特点和工作重点难点,做好委政务公开工作年度培训和日常条线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