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 2018-06-12 )

沪建办〔2018〕11号

 

委机关各处室、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8年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八年六月十三日

 

2018年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围绕市政府重点工作安排,切实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息的主动公开

  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围绕自贸区建设、科创中心建设、供给侧改革、上海四个品牌建设、提升上海宜居水平等重点工作,认真做好委、局职能范围内涉及工作的主动公开,推动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各相关处室、事业单位)

  二、积极推进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切实做好建筑建材业的信息公开

  积极推进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工作的主动公开,制定完善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改革相关配套意见政策,召开新闻发布会、媒体吹风会,做好政策的解读工作。在门户网站上设立专栏,集中发布相关政策、指导意见、配套政策和措施,及时向社会公布社会投资项目审批的进展情况和改革取得的成效,切实优化建筑建材业的营商环境。(建管处、质安处)

  三、认真做好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公开,推进城市管理理念、方式和手段的转变和提升

  以在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召开新闻通气会等多种方式,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的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上海城市精细化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相关内容,让社会各界了解、支持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开展。重点做好推进创建“无违建先进村居(街镇)”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公布进展及考评情况。不断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努力提升网格化平台智能水平,定期向社会公布网格化平台在城市运行管理中发现问题的情况分析。(城管处)

  四、以加快发展租赁市场为重点,全面做好建立“租购并举”房屋管理体制的信息公开

  推出全市统一、线上线下联动的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 主动向社会发布租赁市场信息,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测。积极培育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通过新建、转化、新增代理经租等多种方式扩大供应的房源,推动租赁市场的公开透明。动态发布房地产市场交易相关信息和政策,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在门户网站上建立专门栏目,及时发布旧区改造年度计划和进展情况,做好廉租房、公共租赁房、共有产权房等相关政策解答。(市房管局相关部门)

  五、做好社会重点关注工作的公开,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一)围绕进口博览会区域环境整治工作、配套道路建设工作,及时做好进展情况公开,加强重点区域环境整治工作发布。(重大办、城管处)

  (二)做好架空线入地和合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应工作的开展情况。(设施处)

  (三)按照市政务公开办的要求和工作方案,切实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责任,及时向社会反映重大工程有关招投标、施工推进、质量安全监督等方面的信息。(重大办、建管处)

  (四)配合相关部门,按照《本市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及时做好住房保障、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方面的信息报送,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系统联系, 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建管处、市房管局相关部门)

  六、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一)进一步优化完善公文办理程序,健全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机制。进一步优化公文办理规则,并在0A系统上增加公文公开审核环节,实施公文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加强对公文公开属性的发布审查,提高公文主动公开的力度。(办公室)

  (二)进一步完善网站运行、栏目信息更新相关制度,确保网站栏目信息及时更新。落实责任,切实做好财政资金信息、

  审批事项、规范性文件、建议提案办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各类网上办事指南公布及动态更新工作。认真做好网上政务大厅“请您来吐槽栏目”相关工作,进一步提升网上服务质量。(办 公室、相关处室)

  (三)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努力提高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认真执行市政府有关规定,切实做好主动公开目录的编制和动态调整,对符合主动公开要求的各类公文、行政权力、管理事项、重点工作、动态结果等,进行合理分类,方便市民群众和管理相对人在门户网站上的搜索查询。(办公室、相关处室)

  七、进一步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努力提高服务和管理意识

  优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结合OA 系统的优化,全面实现无纸化流转和办理,加快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办理速度和标准化答复。组织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专题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提高办理质量。(办公室、相关处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