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系统2026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 2026-08-18 )
一、重点宣传的涉住建领域法律法规清单及责任部门
1.习近平法治思想(全系统各单位、各部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系统各单位、各部门)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全系统各单位、各部门)
4.《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全系统各单位、各部门)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干部人事处)
6.《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市场监管处)
7.《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筑市场监管处)
8.《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质量安全监管处)
9.《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质量安全监管处)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建筑市场监管处)
1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质量安全监管处)
12.《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建筑节能和建筑材料监管处)
13.《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设施管理处)
14.《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城市管理处)
15.《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筑市场监管处)
16.《上海市绿色建筑条例》(建筑节能和建筑材料监管处)
17.《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建筑节能和建筑材料监管处)
18.《上海市燃气条例》(设施管理处)
19.《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质量安全监管处)
20.《上海市黄浦江苏州河滨水公共空间条例》(黄浦江苏州河发展协调处)
21.《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城市管理处)
22.《上海市推进浦东新区实施建筑师负责制若干规定》(建筑市场监管处)
23.《上海市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村镇建设处)
24.《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审计处)
以上6-24项,还包括根据该部法律法规制定的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由牵头处室一并予以普及宣传。其他没有列入重点宣传普及目录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由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各处室、委属事业单位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结合“三定”方案,开展宣传普及工作。
二、项目清单
1.加强系统内法治教育
建立健全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开展宪法法律专题培训,组织各级领导干部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
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和其他行政工作者的法治教育。将宪法法律纳入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系统行政工作人员专业培训计划,作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工作人员入职培训、晋职(级)培训、业务培训的必训内容,全面提升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系统行政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
深入持续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将党内法规教育纳入党支部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基层党建考核内容,不断提升全面从严治党实效。
2.把普法融入制度建设过程
健全公开征求意见和政策解读机制,除依法不宜公开的外,规范性文件草案要通过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及时通报情况;发布规范性文件时,要将政策解读作为必经程序。
做好涉企行政检查合规指导,根据业务领域编制相应合规指引,并在应用“检查码”过程中对相关企业进行合规指导,协助企业快速准确判断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违法违规风险,引导、提示企业在内部管理上查漏补缺,实施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
及时宣传解读新修订、新出台的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权利救济方式等内容讲清讲透。
3.健全以案释法工作机制
建立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工作机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律师、法律专家等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结合案件事实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案释法工作。
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领域行政执法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工作,系统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领域专项案例、本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案例的收集和梳理工作,充分发挥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
4.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在“12·4”国家宪法日、上海市宪法宣传周期间,开展全系统的宪法宣传,充分运用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面向社会积极开展宪法宣传教育。
利用重要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及国际建筑日、全国“质量月”、全国“消防宣传月”、法治文化节等时间节点,利用国家宪法日、节能宣传周和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集中宣讲宣传、主题活动宣传、联合普法宣传、专项依法治理以及发放宣传资料、展示宣传挂图、集中权威解读等方式,开展生动有效的法治宣传活动。
5.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实施法治文化阵地工程,依托行政审批办事服务场所和窗口、黄浦江苏州河滨水公共空间、新时代城市建设者管理者之家项目,有效利用各类建筑工地、物业社区等现有平台资源,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领域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6.完善法治舆论引导工作机制
在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阵地开设法治宣传专栏,内容每月至少更新一次。针对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的热点法治案件和社会关注问题,组织执法人员、专家学者、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进行及时权威的法治解读,正确引导法治舆论。
三、重点普法对象
1.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系统各级各类领导干部。
2.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系统各级各类行政执法人员。
3.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领域行业从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