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涉企行政检查年度频次上限的公告 ( 2025-09-03 )

  市、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本级在同一年度内对同一企业实施行政检查不超过8次(不含根据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确需实施的行政检查,不含上级部门临时通知的行政检查或者应企业申请实施的行政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