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 2023-09-01 )

索取号 3589258689/2026-00085 载体类型 发布机构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文件编号 沪建房管联〔2023〕446 号 记录形式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关键词 内容描述

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沪建房管联〔2023〕446号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我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本通知自2023年9月2日起施行。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市房屋管理局

  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上海监管局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