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本市村内道路建设管护任务的函 ( 2023-04-01 )

索取号 3589258689/2023-00083 载体类型 发布机构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文件编号 沪建村镇〔2023〕162 号 记录形式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关键词 内容描述

沪建村镇〔2023〕162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关于下达2023年本市村内道路建设管护任务的函

 

各涉农区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乡村建设行动推进方案(2023-2025年)》文件精神,持续落实《加强本市村内道路建设养护指导意见》(沪建村镇联〔2019〕529号)有关长效管护工作要求,完成好本市乡村振兴重点目标任务,现下达2023年本市村内道路建设管护任务。具体任务要求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开展新一轮村路整治

1.完成全面排查。开展新一轮村主路、支路问题排查,重点排查C级局部较差道路(有重度、中度局部破损,易演化为严重破损道路,应及时局部维修)、临河有安全隐患道路(路肩距离河道小于4米,缺少安全防护措施,参照农村公路隐患路段判定标准)。请于6月底前完成全面排查,并确定2023-2025年分年整治目标任务。

2.开展C级局部较差道路整治。完成210公里村内C级局部较差道路整治,其中:奉贤区50公里、金山区44公里、崇明区28公里、嘉定区20公里、浦东新区19公里、松江区18公里、闵行区13公里、青浦区9公里、宝山区9公里。以上项目应在6月底前做好前期准备,8月底前实质启动(局部维修项目应完成20%的任务量;整段改造项目应全部开工);10月底前完成大部分项目(局部维修项目应完成80%的任务量);11月底前完成全部项目。

3.引导实施临河有安全隐患道路整治。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重点对临河有安全隐患路段开展安全防护设施整治。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综合采取安装护栏、红白桩、减速带、警示牌、种植矮灌木、间隔种树、道路照明、道路夜间反光装置等措施,确保临河道路安全。请按年初预定计划,6月前做好项目前期准备;11月前完成全部项目。

(二)推进日常管护规范化

1.逐步建立村内桥梁结构安全定期检查检测评定机制。以镇为单位,逐步建立村主路、支路沿线桥梁结构安全定期检查检测评定机制(不少于三年一轮)。镇级统一编制辖区内村内道路沿线桥梁结构安全定期检测计划;委托专业单位开展桥梁结构安全检测,出具检测报告,评定桥梁健康等级,提出桥梁日常使用和后续维护建议。11月底前,各涉农区初步实现1-2个镇建立村内道路沿线桥梁结构安全定期检查检测评定机制(不少于三年一轮),该镇当年度处于三年结构安全检测有效期内的桥梁数量达到镇域村路沿线桥梁总数的20%。

2.不断完善日常管护机制。按照本市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工作要求,各涉农区要编制村内道路长效管护责任清单,明确管护责任、主体和标准;做好监督检查考核,守好管护底线,确保村内道路安全、通畅、整洁、美丽。镇级落实属地责任,将村路维护纳入日常监管,以村为单位建立路桥设施台账,编制日常维修计划,开展日常检查,组织实施维修。巩固严重破损道路整治成效,动态整治新出现的严重破损路段,纳入镇维修计划并报备,做到当年发现、当年整治。村委会通过村民自治共管,开展定期巡查、保洁和报修,监督落实日常管护工作。鼓励以村为单位,按年度委托专业单位实施村路日常维修;有条件的,以镇为单位,统一委托专业单位实施全部村路日常维修。鼓励专业单位聘用当地村民,培训合格后上岗。有条件的,村主路、支路统一设置标志标线。

3.初步实现数字化管理。全面使用上海市村内路桥管理系统开展日常工作。一是做好设施台账管理。认真维护村内路桥设施信息,做到定位准确、信息完整、责任清晰。二是实现建设活动统一管理。2020-2022年村内严重破损路桥改造项目信息全部入库,及时录入当年度实施的路桥大中修项目,更新项目进度,保存项目档案。三是实现专项整治动态管理。将新一轮村路排查发现的C级局部较差道路和临河有安全隐患道路录入系统,制定分年整治计划,实现月度进度更新。四是实现日常管护闭环管理。定期巡查道路,及时记录问题,派单处置问题,跟踪处置进度,闭环问题管理。开展桥梁检测的镇,及时将检测情况录入系统。

(三)开展评优示范

1.道路提升示范。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村、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村,应对照沪建村镇联〔2019〕529号文要求,开展道路风貌设计,提升道路建设水平,做到全村道路无较大破损、临河道路无安全隐患,示范区域有特色。鼓励以自然村为单位创建特色道路成片示范,示范内容包含村主路、支路道路提升、设置标志标线、道路景观提升、设置路灯等,每区至少有1个示范村具备特色道路成片示范。

2.评选星级管护。开展长效管护星级村评定,鼓励有意愿的村庄报名参与。通过评选一批管护制度健全、管护工作扎实、管护结果良好的村,形成优秀管护案例,实现管护做法可视化、可学习、可借鉴,带动、辐射和促进面上村内道路管护工作规范化、上水平。确定意愿村名单后,请于6月底前提交村工作方案,10月底前完成区级初审,提交市级评定。期间,涉农区指导村庄提升道路水平,完善长效管护措施。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统筹推进,落实目标任务

各涉农区要落实主体责任,条线合作,区镇联动,统筹推进村内道路各项任务,每月20日前及时报送月度情况至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鼓励有条件的镇、有意愿的村,大胆试点,形成案例经验。发挥立功竞赛示范效应,赛出项目、赛出管理、赛出精神。村内道路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市乡村振兴年度工作考核。

(二)强化资金保障,不留资金缺口

加强各级财政对村内道路建设管护的保障,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部分可按规定统筹安排支持村内道路建设管护。区级明确具体的管护任务和管护资金补助标准,根据管护责任清单、设施台账记录数量合理确定管护费用,并将管护资金纳入本级政府预算。在区级资金托底政策的基础上,督促镇级足额配套资金,统筹好有关涉农涉路资金。鼓励探索从农村土地流转、上市、入股后的集体经济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村内道路日常管护。

(三)重视数字化管理,明确数据责任

加强数据质量管理,建立数据逐级审核流程,明确数据质量责任,开展数据检查,提升系统内数据完整性、一致性、准确性、及时性;优化形成数字化管理相适应的管理流程,完善系统内路桥设施台账管理,并与日常管护责任挂钩;加强系统日常运用,日常养护维修、路桥建设项目,应在系统内及时记录,实现位置落图、进度跟踪、结果管理、档案保存。

(四)强化检查考核,压实监管责任

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强化定期检查考核,对发现C级局部较差道路、临河有安全隐患道路未列入计划整治的,路桥改造项目不合格的,通报问题,限期整治。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继续组织第三方抽查评估,检查结果报告市政府、通报各区人民政府。

特此函告。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