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2016年度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 2016-12-02 )
一、建议提案办理基本情况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年,也是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的起步年,代表委员围绕提高超大型城市的建设管理水平,积极谋划未来发展蓝图,踊跃献言献策,提出了很多兼具前瞻性和指导性的建议提案,准确把握了上海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发展方向,真实反映了本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对于全面提升本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水平具有积极的指导和借鉴意义。
两会期间,我委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158件,其中主合办件 79件,会办件79件;政协提案108件,其中主合办件49件,会办件59件,办理数量位居政府系统前茅。这些建议提案内容主要涉及城市综合管理、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住房保障、旧区和旧住房综合改造、房地产市场调控、建筑业管理、推进农民集中居住等方面。
在委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我委各处室间互相配合、共同努力,保质保量完成了办理工作任务。在主合办代表建议中,办理结果为“解决采纳”的50件,占办复总数的67.6%;“计划解决”的6件,占办复总数的8.1%“留作参考”的18件,占办复总数的24.3%。主合办的政协提案中,办理结果为“解决或采纳”的35件,占办复总数的72.9%;“列入计划拟解决”的5件,占办复总数的10.4%;“留作参考”的8件,占办复总数的16.7%。
二、办理工作的主要做法和体会
今年,我委以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为契机,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加大办理力度,促成了一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的解决,推动了市委、市政府住房城乡建设和管理领域有关决策部署的完善和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加大办理力度
一是坚持办前动员部署,明确工作目标。今年“两会”后,我委及时召开主任办公会,听取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汇报,了解代表委员对我委工作的意见建议,对办理工作进行部署动员。会议要求将办理工作与改进工作作风相结合,将建议提案办理作为吸纳民意、接收人民监督的重要途径,与实际工作一同谋划、一体部署、一起推进,坚持组织工作到位、办理计划到位、具体措施到位,确保“走访率”和“办结率”两个100%,努力做到代表、委员理解、满意。
二是坚持领导亲办,注重以上率先。我委继续将办理工作放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不仅亲自部署、协调办理工作,还主动登门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分管委领导高度重视,亲自带队参加集中办理活动,与代表委员当面交流,明确建议提案办理方案;其他委领导也都牵头办理了一到两件综合性强、办理难度大的建议提案。在委领导的示范带领下,各处室高度重视办理工作,合理排定节点计划,努力加快工作进度,通过制定“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完善责任链条,努力做到任务到人,按时保质完成了办理任务。
三是坚持调研走访,强化提办对接。今年办理过程中,我委承办人员通过电话联系、座谈调研、登门走访等方式,多途径、多渠道联系代表委员,详细介绍有关工作的实际情况,详尽了解代表委员真实想法,不断增进相互理解,共同研究问题、完善对策。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除代表委员要求无需走访外,我委对所有主办的建议提案一律走访。在不少件的办理过程中,承办人员走访了2次,少数件还走访了3次。
(二)认真梳理分析,加强借鉴汲取,切实改进工作
一是广纳群言、广集众智、广谋良策,丰富工作思路,推进重点工作开展。在今年的办理过程中,我委注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将推进委重点工作作为办理工作的着力点,积极吸纳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多角度、全方位考虑问题、完善方案,提升工作成效。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是今年全市“补短板”重点工作之一。针对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的问题,庄振文代表提出了梳理排摸情况、合力确定目标并逐步推进、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等建议。我委高度重视,在确定市级重点地块过程中,联合多部门反复踏勘、细致排摸;在整治推进过程中,要求一线部门按照“五违必治、四必先行”的要求,严格执法、不留死角。在全市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整治工作成效超过预期,去年启动的第一批11个地块已经全面完成,今年启动的17个地块任务进度已达70%以上。建设地下综合管廊是改变城市发展史的工程,也是稳增长、惠民生的工程,利在当代、功在千秋。2016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开工建设2000公里以上地下综合管廊,市政府也将综合管廊建设列为今年的重点工作。两会期间,成秋燕代表、刘艳委员、薛沛建委员等都围绕推进本市综合管廊建设,提出了尽快完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相关法律法规,尽快确立地下综合管廊使用、租用、日常维护的经费标准等建议。结合办理工作,我委起草并经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关于推进本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了本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基本原则和目标、建设运营模式、主要任务等,同时深入开展规划研究,加快制定标准规范。目前,初步明确了2016年至2018年建设项目并与各权属单位签订管线入廊备忘录,并开展了上海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研究。
二是听取呼声、把握期待、回应关切,补齐工作短板,让群众得到更大实惠。我委将建议提案办理作为对各项工作成效的一次集中检查,作为发现工作短板的一个有效渠道,聚焦问题、解决问题,切实提高老百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如,针对部分无法安装管道煤气的老城区,罐装液化气配送点少,大部分市民尤其是老年人感觉不便的问题,许丽萍代表、李颖君代表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罐装液化气集中配送的建议。我委在起草并报请市政府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以及新修订的《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中都对代表建议进行了吸收采纳;目前,中心城区液化气统一配工作正在黄浦区试点,下一步,将根据试点情况,适时在中心城区推开。针对一些老公房没有电梯,老年人上下楼不方便的问题,徐红、曹兆麟、吴敏等代表提出进一步加大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推进力度,制订并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及规范性申请流程等建议。我委直面代表反应的问题,在前期制定《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及配套实施细则,明确加装电梯项目的审批程序和实施流程的基础上,又将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列入旧住房综合改造专项计划,督促区县政府加大推进力度,同时安排上海房屋修建协会承担政策咨询和技术服务工作,加大对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服务力度。此外,针对代表委员反映的旧区改造、旧住房综合改造等方面的问题,我委也都积极回应,充分吸收采纳合理建议,进一步改善市民居住条件。
(三)顺应机构改革,发挥体制机制优势,努力提升成效。
去年,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领域进行了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我委在办理工作中充分发挥体制机制优势,努力克服改革带来的变动和困难,确保办理工作不断、不乱,圆满完成了办理任务。
一方面充分利用机构调整后体制机制进一步理顺、责任职能更加明晰、更少交叉的改革红利,抓住新的职能整合机构成立的契机,加强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强化内部协作,推动了一批综合性强、跨部门建议提案的办理。如在办理“关注世博前夕政府实施工程的后续管理和维护问题,有效解决实际问题的建议”、“关于开展小区架空线专项整治的书面意见”、“关于保障视障残疾人无障碍通行权的建议”等建议提案过程中,我委主动承担起城市管理有关工作的牵头责任,强化城市综合管理和部门间、市区间综合协调,着力解决民生难题。另一方面努力克服机构调整带来的变动和不稳定因素,加快工作融合,加速理顺机制,齐心协力,密切配合,确证我委办理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三、存在问题
总体来说,我们在办理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的要求和市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在办理工作中还存在“就事论事”的情况,“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对代表委员提出的问题建议,就具体建议提案来看是办理了,但从面上来看,同类问题依然存在,实际上并未办彻底。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对办理的建议提案进行梳理,落实责任、加强督办,确保对代表委员的承诺落实。对于“解决采纳”的建议提案进行核实;对于“正在解决”、“计划解决”的定期了解进度,督促责任处室抓紧推进;对于“留作参考”的,如形势和政策有变化,有关建议已经具备了实施条件,督促有关处室积极办理,并将情况向代表委员汇报。
二是加强对承办人员的培训指导,提升对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改变一小部分办理人员关于办理工作是“额外负担”的认识和“就事论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办理态度,切实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和成效;同时,进一步转作风、改文风,要求开门见山、直奔主题,实事求是、开诚布公与代表委员沟通。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2016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