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1169号提案的答复 ( 2026-07-02 )

  “关于系统评估新建住宅‘预看房’制度,优化住宅交付秩序的提案”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业主维权现象普遍,交付市场秩序面临混乱挑战

  2022年1月,本市在全国率先开展业主房屋质量预看房试点,通过在竣工验收前增加预看房环节,让业主参与质量管理,倒逼工程参建各方切实提升质量水平,有效弥补了新房预售制度的不足。2024年4月,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本市修订完善了质量预看房制度,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联合印发《上海市住宅工程业主房屋质量预看房管理办法》(沪建规范联〔2024〕9号),细化启动条件,明确组织要求,进一步夯实建设单位首要质量责任。制度修订至今已有近400个项目组织完成质量预看房,质量预看房工作总体平稳。住房城乡建设部对上海业主质量预看房制度予以肯定,北京、江苏等地也相继实施相关制度。

  2024年以来,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还先后发布《上海市住宅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报告若干规定》《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新建住宅工程设计质量管控的通知》《住宅工程质量关键节点典型做法设计手册》《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上海市推进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实施办法》《上海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实施细则》等文件,强化设计、施工、监理和检测等单位质量责任的落实,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监管力度,有力地保障了我市住宅工程的总体质量水平。

  在住宅交付环节,本市实施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制度,旨在保障居民入住的基本条件。根据地方性法规《上海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规定》,新建住宅建设工程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其配套设施应当具备居民入住的基本条件,并取得项目所在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交付使用。该项制度实施以来,新建住宅项目规划要求配建的教育、医疗保健、环卫、邮政、菜场及其他商业服务、社区服务和管理等公共服务设施要求同步交付使用,改变了本市住宅小区的配套建设滞后情况,保障了居民入住的基本条件。近年来,本市新建住宅交付管理工作平稳有序。

  随着近年来本市在新建住宅建设、销售、交付等环节推出的一系列举措落地见效,特别是业主房屋质量预看房制度的实施,本市新建住宅投诉情况显著改观。2025年,房地产开发类信访矛盾同比下降超60%,住宅质量热线工单数据同比下降约30%。

  二、关于专业房闹蔓延,市场秩序面临人为扭曲风险

  为进一步加强新建商品住房装修管理、与房屋质量预看房制度形成工作合力,房管部门聚焦项目土地出让、上市销售、分户验收、交付使用等重点环节,全链条强化新建商品住宅装修管控,持续提升住房品质。

  针对业主房屋质量预看房活动秩序,区建设管理部门牵头联合房屋管理、规划资源、市容绿化、公安、城管执法等多部门建立专项工作组,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做好质量预看房现场秩序维护工作。对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三、关于自媒体传播放大矛盾,扰乱舆论环境

  2025年11月14日,市委网信办会同市房屋管理局、市公安局网安总队等部门启动规范网上房地产信息传播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至2025年12月,专项行动开展已指导小红书、哔哩哔哩等网站平台自查清理涉唱衰楼市、歪曲解读房产政策等违法违规和不良信息4万余条,处置违规房产类账号7万余个,处置违规直播间1200余个,并定期发布治理公告。市委网信办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加大打击房地产领域网络乱象力度,切实规范网上房地产信息传播秩序。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完善管理制度。聚焦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质量责任、加强政策宣传、完善常态化预警工作机制等方面,结合属地质量预看房工作实际开展情况,进一步细化工作要求,为质量预看房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做好制度保障。

  二是加强质量监管。加强新建住宅工程质量全链条管理,强化标准引领、提高设计质量、推广优质建材、提升建造水平,增强新建住宅工程质量和房屋品质。

  三是强化部门联动。强化与房屋管理、规划资源、市容绿化、网信、公安等部门联动,提升群众住房品质,保障房地产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感谢您对上海市住宅质量工作与房地产行业的关心支持与专业建议!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