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747号提案的答复 ( 2026-06-02 )
“关于强化资源政策供给,推动城市更新可持续发展的提案”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十分感谢您对本市城市更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当前,上海城市发展已进入新阶段,推进城市更新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要精神的有力举措,也是上海自身发展的客观要求。上海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践行人民城市理念,深入实施可持续的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内涵式发展。
一、关于“完善城市更新规划引领机制”的建议
今年,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已基本编制完成《上海市城市更新和住房发展“十五五”规划》,并将于上半年正式发布。围绕人居环境、存量资源、基础设施、生态系统、历史文脉、服务功能、片区更新等领域,制订新一轮城市更新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形成一批规模化、有引领性、有显示度的更新成果,近期也将发布。
同时,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保障我市城市更新工作任务的落地落实,我们紧扣存量更新阶段的特点,强化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一体化推进,正在组织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建立健全“专项规划-片区策划-项目实施方案”的城市更新规划实施体系,计划于年内完成编制。同时,市规资局进一步加强规划资源保障,制定发布了《关于加快转变发展方式集中推进本市城市更新高质量发展的规划资源实施意见(2025版)》,进一步健全支撑可持续城市更新的规划工作体系。
在增强规划弹性方面,持续推进零类弹性融合政策落地实施,M0、G0、C0、R0相关政策已经在浦东张江、徐汇滨江等地区实施应用。同时,市规划资源局制定了《关于聚焦科创中心建设,推进存量空间资源盘活,支持复兴岛打造国际创新创业集聚区的规划资源指导意见》,更好支持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有效盘活存量空间资源,探索创新储备土地过渡型利用方式。
二、关于“优化多元主体参与机制”的建议
在产权归集方面,市级相关部门积极研究探索,2023年出台《上海国资国企支持参与本市城市更新的实施意见》,针对国企持有产权,经相关部门认定后,可按账面价值归集至负责实施更新的国有全资子公司。2025年出台《关于明确本市成套改造中系统公有住房产权划转若干问题的通知》,针对纳入旧住房成套改造清单的系统公房,经相关部门同意后,可按账面价值无偿划转至房屋所在区的区属公房管理经营企业。
在多元参与方面,鼓励国企在前期投入大、回报周期长的项目中发挥引领作用,带动更多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支持专业化运营企业通过长期租赁等轻资产模式盘活存量空间;鼓励产权人自主更新。同时,发挥好专家委员会、技术中心等作用,为城市更新提供决策参考和智慧支撑。其中,对于商办楼宇更新提升工作,我们进一步加强跨前服务,市、区商办楼宇更新提升专班围绕项目推进,定期组织市场主体座谈调研,研究解决项目实施中涉及功能转换、审批路径、支持政策等具体问题,宣传讲解成功案例经验。进一步将实践经验逐步固化为操作指引、政策标准,例如2025年针对存量商办楼宇功能兼容转换,编制项目审批流程工作指引,明确商办楼宇功能转换的实施路径,建立一站式服务平台。今年,结合项目实践、市场主体需求进一步优化提升,举办2026年上海商办楼宇更新提升对接服务活动,发布一站式服务平台2.0版,印发《商办楼宇更新提升实践模式》《商办楼宇更新提升项目政策工具箱》,促进商办楼宇更新提速。后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优化推进机制,不断完善政策工具箱和工作指引。
三、关于“健全资源要素保障机制”的建议
在土地资源保障方面,市规划资源局组织开展面向城市更新项目的土地基准地价研究。在基准地价研究中,充分考虑转变用途、土地续期等更新活动中的降本需求。同时,细化出让金缴纳政策降低更新成本。在落实国家要求的基础上,细化明确城市更新项目可采用分期方式补缴土地价款,最高不超过2年;也可通过土地租赁方式,以缴纳年租金形式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在拓宽融资渠道方面,加强中央在沪金融管理部门的联动,充分发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优势,引导银行、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城市更新,通过银行信贷、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多种方式提供金融支持,有效满足城市更新项目合理融资需求。在银行信贷方面,建行上海市分行累计授信支持上海“两旧一村”等项目超100个、金额超2000亿元。在REITs(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融资方面,2025年3月,汇添富上海地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在上交所上市(募集资金13.62亿元),成为我国首单“商改保”REITs项目。在信托支持方面,交行上海市分行联动交银国际信托成功落地全市场首单城市更新永续信托业务,开创了以永续信托作为权益资本工具补充城市更新项目资本金的行业先河。下一步,将继续加强与中央在沪金融管理部门的联动,积极推动各在沪金融机构坚持合规为根本、风控为底线前提下,丰富金融产品,优化运营模式,用好用足各项支持政策,为上海城市更新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
四、关于“畅通城市文脉赓续机制”的建议
上海近年来持续完善风貌保护更新机制,形成《上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4一2035年)》报审稿,建立完善“区域、市域、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地段、不可移动文物和优秀历史建筑”的整体保护框架体系,加力推动《上海历史风貌保护指南》实施,计划年内完成。同时,聚焦区域风貌特征,结合功能需求,因地制宜推动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协同发展。比如位于长宁区的20年代“哥伦比亚生活圈”建筑群,建国后为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生产基地,现已更新活化为一个集商业、文化、办公、生活功能于一体的新型活力社区“上生·新所”,成为市民家门口的好去处。
五、关于“理顺组织统筹协调机制”的建议
上海认真贯彻落实“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四好建设有关要求,在旧住房改造工作中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丰富实施内涵。旧住房成套改造方面,针对全市范围内的非成套住宅,通过完善规划土地、资金支持、税费优惠等政策体系,因地制宜采用拆除重建、原址改建等模式,在完善房屋使用功能、提升结构安全性的同时,有条件的还增加居住小区停车场(库)、物业管理用房、党群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服务站,养老托幼服务,助餐点等公共服务设施,提高社区品质和活力。老旧小区改造方面,积极挖掘整合周边存量资源,结合房屋改造同步提升社区养老、托育、医疗等公共服务供给水平,着力补齐“一老一小”短板,回应市民切实需求。
在居民自主更新方面,我市已建立健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主要用于建筑外立面、屋顶以及电梯、消防等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部分专项自主更新工程如加装电梯、电梯更新、外墙高坠整治等已形成政策体系和推进机制,但总体来说,目前本市居民自主更新的项目范围和规模较小。后续将积极探索,借鉴加装电梯工作有关经验做法,进一步建立健全居民自主更新启动和实施机制。
在城市更新实践中,将始终坚持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效于民,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完善从规划、评估、征询、启动到建设的市民参与机制,让群众全过程、全方位参与更新。后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和典型案例宣传,积极引导社会预期,努力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良好格局。
再次感谢您的关心和建议,希望继续对我们工作给予指导和帮助。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