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0888号提案的答复 ( 2025-05-12 )

  

  “关于进一步积极引导社会主体参与城市更新”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十分感谢您对本市城市更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当前,上海城市发展已进入新阶段,推进城市更新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要精神的有力举措,也是上海自身发展的客观要求。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转变超大特大城市发展方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决策部署,更好以城市更新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关于“健全多方参与渠道和模式”的建议

  一是凝聚更多力量促进多元参与。更好地发挥各区推进本辖区城市更新工作的主体作用,强化对更新工作的协调和管理,组织实施好各类城市更新项目,市相关部门加强对区城市更新工作指导和政策支撑。通过组织2025年城市更新项目招商推介活动,加强市场推介,激发市场活力,引入优质主体。完善多元主体参与机制,畅通经营主体参与城市更新渠道,调动各方积极性,让社会资本进得来、有合理的收益。发挥好专家委员会、“三师”、智库单位等专业力量作用,强化技术支撑和保障。加强政策解读和典型案例宣传,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共建的良好氛围。同时,在“15分钟社区生活圈”行动推进工作中,坚持共建共治,创新社区治理模式,广泛汇集民意民智,在整体策划、方案研究、宣传推广、评估成效等全过程、全周期,充分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建议,让人民群众都能参与进来,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助推项目落实落地。

  二是搭建城市更新信息系统数字赋能。会同市规划资源局推动上海市城市更新信息系统正式运行,该系统已于2024年11月正式上线,实现政策文件、行动推进、典型案例、组织架构等信息公示功能,为城市更新工作提供数字化技术支撑。后续会根据相关部门及更新主体的反馈对信息系统涉及功能进行更新完善,同时推动城市更新项目库依托市城市更新信息系统进行管理,逐步实现数据共享,提升管理效能,为各区城市更新项目的统筹实施提供信息支撑,数字赋能城市更新。

  三是老旧住房更新问需于民丰富内涵。在推进旧住房更新改造中,搭建居民议事平台,充分尊重居民意愿,问需、问计、问效于民,通过“三会制度”(工程实施前征询会、工程实施中协调会、工程实施后评议会)、“十公开制度”等各项群众工作机制,改造前听取群众意见、过程中依靠群众推动、完成后接受群众监督。本市旧住房更新改造根据小区实际和居民需求因地制宜丰富改造内容,实现老旧小区居住环境和居住功能同步提升。在对房屋本体、外立面和小区绿化、配套设施等实施更新改造的基础上,按照“能同步就同步、能结合就结合”原则,将积水点排除、二次供水改造、雨污分流、加装电梯纳入同步实施范畴,减少施工扰民,还将信息架空线入地、增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小区海绵改造等内容有机结合。

  二、关于“创新城市公益性项目的参与路径”的建议

  一是积极探索吸引社会资金参与的政策和机制。在加强本地企业参与方面,目前本市已有社区基金会等社会组织,有效链接居民需求和社会资源,组织实施社区微更新,如陆家嘴社区基金会,作为发动居民参与、链接社会资源、服务公益需求的平台,利用政府补助、企业捐赠资金,发动社区自治力量,帮助在地居住区开展立面彩绘、社区花园等微更新项目。在保护性建筑利用方面,文旅部门加强激励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的政策供给,如松江区2024年2月发布《松江区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的实施意见(试行)》,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本体保护修缮、历史风貌维护、旅游文创开发、文化传承发展等保护利用全过程。

  二是支持公园绿地复合设置各项服务设施。市规划资源局已制定印发《关于促进城市功能融合发展创新规划土地弹性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允许对公共绿地叠加绿化融合管理要求(G0),在确保公园绿地主导功能的基础上,允许混合设置文化、体育、休闲等公共服务设施、活动场地和小型对绿化景观无负面影响的配套市政交通设施。

  三是在旧住房更新改造中推动社会参与。引导原产权单位、市场主体、社会组织、专业机构等积极参与改造项目规划、设计、投资、施工、运营等工作。大力开展旧住房更新改造设计大赛,向全社会征集优秀设计方案,通过竞赛交流,引领老旧小区改造设计理念及技术创新。

  后续,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坚持规划统领、资源统筹,进一步积极吸引市民、社会主体等各方力量参与城市更新。总体来看,高水平推进上海城市更新工作使命光荣、任务艰巨,需要全社会各方群策群力、共同推进。再次感谢您的关心和建议,希望继续给予我们工作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