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0644号提案的答复 ( 2025-05-12 )
“关于优化本市地下管线管理机制的提案”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本市地下管线管理分为行业管理和综合管理。行业管理方面,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发改委、市经信委等作为给排水、燃气、油气、电力、信息通信等行业的管理部门负责本行业管线的规划、建设及日常运行的行业监管。综合管理方面,市规资局承担地下管线的综合规划管理,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承担管线管理的综合协调,管线建设的综合监督管理。
作为管线的综合管理部门,近年来,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规资局会同相关部门牵头开展多项管线提升工作。一是开展三轮架空线入地和杆箱整治工作,按照“严控增量,整治存量”的基本原则,7年来完成1046公里架空线入地和杆箱整治,人居环境显著改善,中心城区供电和通信可靠性显著提升;二是开展燃气、电力、供排水、信息通讯等地下管线安全排查和整治工作,基本消除了隐患地下管线,逐步改造老旧地下管线;三是推进地下管线普查和各管线权属单位数据汇交,截至目前,管线数据库市政管线长度约14万公里,街坊管线约4万公里。
正如您提案中所提到的,地下管线主体多元、数据协同不同步,导致在管线交底、数据联动、数据更新等方面的诸多问题。您提出的三条关于优化流程、完善数据和更新法规的提议我们认为非常必要,我们将根据提案内容和日常管理需求,逐步优化本市地下管线管理体制。
一、优化交底卡制度审批流程,明确权属单位主体责任
(一)优化交底卡制度审批流程
2019年,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启动开发上海市地下管线监察管理信息平台,其中管线交底作为平台的一项重要功能。平台于2020年7月投入试运行,目前已有1600余家单位完成平台线上注册。主要流程:一是管线交底申请。建设单位完成账号注册后,发起线上管线交底申请,填写施工项目情况等基本信息后提交即可完成交底项目申请。二是开具管线交底卡。交底项目提交后,系统自动分配至各管线权属单位(主要为水务、电力、燃气、移动、电信、联通等单位),在收到发起单位的请求后对项目信息进行核对,线下开具交底卡后上传至平台完成管线交底。2024年4月,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对管线交底模块进行了一次全面升级,主要包括:一是更新了管线交底工作网络,建设单位线上发起交底后,第一时间可获取项目所在区域权属单位交底责任人、现场监护人员通讯录;二是实现了短信实时推送功能,及时推送项目交底申请、项目开竣工等信息。
下一步,我们将参照《上海市管线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管线交底与现场监护),重新制定管线交底实施细则,完善管线交底的适用范围、技术标准、成果规范、数据标准,严格管控交底数据的质量,明确管线权属单位的权益和责任。同时,进一步与市数据局对接,争取在“一网通办”上线该项工作。
(二)明确权属单位主体责任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作为管线管理的综合协调部门,正在建设覆盖管线工程全过程的管线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推动平台与规资(规划许可)、交通(综合掘路计划、掘路许可)、公安(交通意见书)等部门审批平台信息联动,接通城管执法、网格巡查等数据,实现各部门协同管理。同时,通过线上管线交底模块加强对管线权属单位交底的管理,进一步夯实权属单位主体责任。
二、完善数字管线地图更新机制,加快推进数字化和智能化转型
一是加强管线监测预警能力,推进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加快落实《上海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实施方案》,聚焦本市各类管线、综合管廊、道路、桥梁等公共市政基础设施,推动各行业管理单位在全面掌握各生命线基础设施位置、建设年代、运行状况等信息的情况下,开展生命线设施风险评估,找准设施的风险源、摸清风险点。在此基础上,促进现代信息技术与生命线工程深度融合,推动设施权属单位精准布设物联感知设备,实现对城市生命线工程运行数据的全面感知、自动采集、监测分析和预警上报。
二是统一数据标准,完善地下管线数据库。地下管线地理信息库的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目前按照地方标准《地下管线测绘标准》进行建库和维护,由于数据应用层面不一致,现有的标准与各权属单位之间仍存在差异,后续我们将根据各权属单位对数据标准的应用需求,进一步对现有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升级完善,并依托《上海市管线管理办法》中的相应条款,制定数据库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的管理细则,完善地下管线数据库更新、融合的管理机制,确保地下管线数据的现势性,加强地下管线数据的实际应用。
三是实现管线数据脱敏脱密,建立管线共享机制。完善数据库中地下管线数据管理的技术标准、成果规范、数据标准,同时建立脱敏脱密以及管线数据共享的管理制度。对全市范围的管线信息在符合国家和本市数据安全、保密等管理规定的要求下进行脱敏脱密处理后,通过依托大数据平台开发管线应用场景,打破行业管理的壁垒,按照对地下管线数据的分级分类进行共享服务,实现地下管线数据的互联互通。
三、更新管理法规,明确管理部门的权限与职责问题
目前,《上海市管线管理办法》已经颁布,明确由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负责管线管理的综合协调,对管线建设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承担燃气管线、综合管廊、综合杆和合杆管道的行业监督管理。规划资源部门负责管线相关规划、土地、测绘管理以及不动产登记等工作。水务、经济信息化、通信管理等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相关管线的行业监督管理。市发展改革部门和区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按照职责负责石油天然气管道的保护工作。后续,我们将加快配套实施细则和配套政策文件的编制工作。
感谢您对本市地下管线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