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92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2025-05-12 )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本市住宅小区建设与管理制度性衔接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代表建议对本市住宅小区建设与管理情况进行了充分的调研和分析,并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对进一步提升本市住宅小区品质和管理水平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一、关于“调整、优化建筑设计规范和相关行业标准,如停车位配比的提升”的建议。
本市非常重视对住宅项目停车配比标准的跟踪评估、调整优化和贯彻落实。
在标准制定方面,通过2006年、2014年、2021年等多版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的修订,迎合社会发展需求,逐步提升住宅项目停车配建标准,并根据不同区域、不同户型制定差异化、精细化配建标准,目前已提高至至少1户1车位。
在标准执行方面,2011年,多部门联合发文明确由本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工程配建机动车停车场(库)行政审批管理的机制,在设计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中均严格要求执行相关配建标准,源头上保证了新建住宅项目停车位的足额建设。
同时,为进一步支持本市城市更新行动,市交通委于2025年3月5日发布了《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优化城市更新类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审核工作的通知》(沪交设运〔2025〕146号),制定了《城市更新项目配建停车审核工作指引》,对城市更新类建设项目配建机动车停车场(库)的审核工作进行了优化。
二、关于“住宅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能及时反馈给规划和建设管理部门,并促进建设规划、设计规范和管理政策的调整优化”的建议。
本市现行工程建设规范在“前言”部分均已载明标准实施过程中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并根据相关管理办法,对实施满3年的工程建设规范开展复审评估。在复审评估过程中将充分考虑标准实施过程中社会意见的反馈情况,并通过主编单位自评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提出标准继续有效、修订和废止的复审意见;同时,在标准新编和修订过程中,标准征求意见稿也将挂网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充分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建议,不断优化完善相关标准内容,提升标准的先进性、适用性和实操性。
如代表提出的“部分小区供水设施直接裸露在室外,低温天气出现冻管”“电动自行车非地面车库出入口斜坡坡度过高,推行困难”等问题,在本市工程建设规范《住宅设计标准》实施过程中和《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和停放场所设计标准》编制过程中,我委收到相关群众反映此类问题后,积极响应、迅速行动,组织相关管理部门和行业专家进行充分调研和研究评估后,对《住宅设计标准》相关条款进行了快速修订,进一步加强了室外给水设施的防冻设计要求及条文说明;在《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和停放场所设计标准》内容中,增加了非机动车库出入口坡道的宽度,改变了传统的坡道设置方式,加强了坡道防滑、排水等方面的规定,使居民停(取)电动自行车时更为安全、便捷。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做好本市工程建设规范实施过程中意见建议的收集反馈工作,及时优化调整相关标准内容,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