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0223号提案的答复 ( 2025-05-06 )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保险机制介入高层幕墙安全管理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本市既有建筑玻璃幕墙整治工作基本情况

  1985年建成第一座玻璃幕墙建筑联谊大厦,之后玻璃幕墙建筑在上海大面积使用。据统计,本市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共1.3万栋,楼龄10年到25年(不含10年)的占比72.45%,25年以上(含25年)的占比12.49%。

  根据《上海市建筑玻璃幕墙管理办法(沪府令77号)》要求,业主应委托原施工单位或其他有玻璃幕墙施工资质的单位对玻璃幕墙进行定期检查:(一)玻璃幕墙工程竣工验收1年后,每5年进行一次检查。(二)对采用结构粘结装配的玻璃幕墙工程,交付使用满10年的,对该工程不同部位的硅酮结构密封胶进行粘结性能的抽样检查;此后每3年进行一次检查。(三)对超过使用年限仍继续使用的玻璃幕墙,每年进行一次检查。

  为切实做好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安全排查治理工作,2019年我委成立上海市既有建筑玻璃幕墙整治领导小组,并建立统一的数字化管理平台。在本市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各级建设行政部门克服困难、主动作为,既有建筑玻璃幕墙整治管理工作不断提升,社会反映良好。

  二、既有建筑玻璃幕墙整治工作主要措施及成效

  为提高既有建筑玻璃幕墙管理水平,降低高坠隐患,我委主要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推动市区协同巡查,消除系统性高坠风险。2019年以来,通过开展全市区级巡查年度全覆盖、每年市级汛前专项巡查抽查,建立市-区-街镇三级联动的排查模式,即市级统筹指导、区级跟踪闭环、街镇督促落实的管理机制,充分调动有限的政府管理资源,集中力量消除系统性高坠风险。截至2025年2月20日,平台可查市区两级巡查记录15984栋/次,开具整改单810份,其中存在高坠隐患的444栋/次,目前已有708栋建筑整改完毕,其余建筑应急避险流程均已闭环。

  (二)逐级传递管理压力,压实业主日常巡查责任。通过制作既有幕墙管理警示宣传视频、编制《上海市既有幕墙使用维护保养和技术手册(通用版)》(试行)、定期开展玻璃幕墙应急处置演练、指导本市既有建筑玻璃幕墙楼宇公示码张贴等工作,促进政务公开,加强玻璃幕墙业主物业的日常管理责任意识和专业培训;印发《上海市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区级巡查工作导则》(沪建质安〔2023〕385号),统一全市区级巡查的检查要求和管理手势,明确楼宇“隐患处置、管理行为、系统纳管”的情况作为区级巡查要点,将玻璃幕墙维护管理由政府主导向压实楼宇业主主体责任过渡。截至2025年2月20日,平台可查完成年度上报的楼宇累计9987栋,自查上报率逐年提升。

  (三)紧盯关键隐患,推进超设计年限幕墙安全性鉴定。2024年开展玻璃幕墙专项排查整治,集中力量加强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仍继续使用、存在较大风险隐患的玻璃幕墙建筑规范管理,提升安全性鉴定覆盖率,建立玻璃幕墙重大隐患动态管理常态机制。截至2025年2月20日,各区已对接超设计年限玻璃幕墙1987栋,督促154栋超设计年限玻璃幕墙完成安全性鉴定并上传系统。

  (四)多措并举,建立极端天气全过程防御机制。通过平台预警推送、汛前组织应急演练、台风后应急检测,形成玻璃幕墙应对极端天气的立体纵深防御网络。截至2025年2月20日,针对大风暴雨天气发布使用维护提示33次,推送预警短信603572条,组建的玻璃幕墙市级应急抢险队伍在台风中共出动45人次执行应急值守,印发《关于台风过境后做好本市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安全使用的工作提示》《既有玻璃幕墙应急检测的工作方案》,有效降低了玻璃幕墙台风受损概率,指导玻璃幕墙灾后排查,保障玻璃幕墙使用安全。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围绕您关心的问题,我委组织太平洋保险、中国人民保险、中银保险召开研讨会,对目前涉及玻璃幕墙的保险进行梳理。目前,保险市场并无专门的玻璃幕墙综合保险产品,涉及玻璃幕墙的保险产品条款均为附加条款,如: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幕墙玻璃及其他物体掉落条款、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众责任保险(2020版)附加深圳市幕墙玻璃及其他物品坠落责任保险、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众责任险附加幕墙玻璃及其他物体掉落责任保险条款、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公众责任保险附加幕墙玻璃及其他物品坠落责任保险。据统计,大部分投保用户在购买公众责任险的同时选择附加承保玻璃幕墙相关条款,但该类保险均围绕幕墙玻璃高坠事故发生后的人员财产损失赔付,在赔偿限额、事故场景丰富度、隐患排险和紧急避险费用支撑等方面难以满足当前市场的实际需求。

  后续,我们将认真按照您提出的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聚焦风险减量和发挥保险作用,提高高层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一)完善高层玻璃幕墙风险清单。结合年度巡查、《上海市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区级巡查工作导则》中III类场所及应急检测评估结果,细化高层玻璃幕墙楼宇业主所属行业、玻璃幕墙风险分级,强化行业管理、属地管理和楼宇业主安全主体责任,为完善保险机制提供基础数据库。

  (二)开展高层玻璃幕墙保险机制课题研究。牵头主要保险公司成立课题组,基于目前玻璃幕墙作为公众责任险附加条款进行承保的现状,对保险在玻璃幕墙应急避险费用、第三者人身及财产损失赔偿等风险保障情况进行统计梳理,研究适用于加强高层玻璃幕墙运维管理、降低风险隐患、提升安全主体责任的既有玻璃幕墙相关保险方案和推进措施。通过构筑玻璃幕墙保险民生保障网,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和治理体系。

  (三)平台赋能推动玻璃幕墙保险管理功能。探索运用“上海市建筑幕墙管理平台”风险模型实现风险分级智能识别,联动保险隐患数据库建立保险、风险减量功能模块,完善保险产品延伸服务提升玻璃幕墙楼宇自查、业主安全培训及应急演练全覆盖。结合玻璃幕墙楼宇公示码展示内容,适时公开楼宇投保情况,促进玻璃幕墙楼宇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