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2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2025-05-06 )

  

  您提出的第0127号“关于进一步推行低碳建筑、推进上海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实施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政策和标准方面”的建议

  上海市在推动低碳建筑发展的过程中,始终注重从标准体系和管理制度两个方面入手。通过制定和落实一系列绿色建筑标准、能效与碳排放管理规定,为绿色低碳建筑的推广应用提供了制度保障。

  在构建上海地区建筑低碳标准体系与管控机制方面:经过多年发展,本市已构建起覆盖绿色建筑全生命周期的标准体系,涵盖绿色建筑设计、施工、验收、检测、评价等多个环节,发布了《公共建筑绿色设计标准》《住宅建筑绿色设计标准》《上海市公共建筑绿色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上海市住宅建筑绿色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上海市绿色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标准》《绿色建筑检测技术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规范,形成了覆盖设计、审图、施工、验收、评价等各阶段的标准体系,为绿色建筑的发展提供了系统性保障。《上海市绿色建筑条例》于2024年9月27日在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2025年1月1日起施行。《上海市绿色建筑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本市绿色建筑发展工作的主体责任,强化了全过程管理,完善了激励保障机制,为提升绿色建筑发展水平、推动城乡建设绿色转型筑牢法治根基。

  在推进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建设的同时,本市也加快完善低碳建筑标准规范,逐步建立起涵盖超低能耗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等领域的标准体系。目前,修订发布《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办公建筑能耗限额设计标准》,节能率指标提至75%;已发布《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导则》,提供超低能耗建筑在设计、施工、运行等方面的技术指导,确保建筑节能水平达到更高标准,进一步减少碳排放;编制《上海市超低能耗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导则》,完善超低能耗建筑技术支撑。同时,发布《关于强化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全过程管理的通知》,进一步优化超低能耗建筑监管机制,形成市、区两级协调互补的工作格局,推动超低能耗建筑的发展。2024年,我委起草《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实施细则》,推动建筑能源结构向更加绿色、低碳的方向转型。目前,《建筑碳排放核算标准》已在征求意见阶段,从材料、建造、运行到拆除各阶段研究全生命期的建筑碳排放计算边界、计算方法,统一规范全生命周期核算规则,聚焦建筑减碳研究,设立建筑碳排放目标值,解决建筑碳排放限额标准的问题。

  下一步,我委将持续完善绿色建筑与低碳建筑标准体系,积极推进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发展,实施能耗限额设计标准,从源头提升建筑节能降碳水准推动建筑能效提升,促进可再生能源与建筑深度融合,优化建筑碳排放管理机制。

  在创新政策机制开展建筑碳排放限额管理方面:在建筑碳排放管理方面,上海市构建从强化新建建筑节能低碳标准、健全建筑能耗与碳排放的统计与监测体系、推行公共建筑能效碳效管理等多维度落实《上海市绿色建筑条例》要求,推动建筑领域能碳双控机制,助力行业向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自2012年以来,上海市已建成“1+17+1”能耗监测体系,包括1个市级能耗监测平台、17个区级分平台和1个市级机关能耗监测分平台,将全市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及1万平方米以上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纳入监测范围。2018年,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发布《上海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管理办法》,明确新建建筑需强制安装用能监测系统。2023年,该委组织修订《公共建筑用能监测系统工程技术标准》,进一步规范新建和既有建筑的监测系统安装及联网要求,依托该系统,我委推动制定发布了10部合理用能指南,针对不同类型的公共建筑提出了用能合理值、先进值。截至2024年,该系统的覆盖建筑达到2300多栋,覆盖面积超过1亿平方米,依托该系统开展了能效分析、能耗统计、能耗对标、异常预警、能源审计、能耗公示等,每年发布《上海市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及分析报告》,对全市公共建筑能耗情况进行分析。2024年,我委全面升级市级碳排放智慧监管平台,以碳排放监测为核心,将碳排放监测与建筑节能管理创新融合,实现建筑全生命周期的碳排放数据跟踪与分析,构建建筑节能减碳闭环管理体系,有效支持本市建筑领域从能耗双控向能碳双控的战略转型。

  下一步,我委将完善建筑能耗与碳排放的统计与监测体系,提升碳排放智慧监管平台的数据服务能力,指导建筑优化管理;推行公共建筑能效碳效管理,对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实施能效分级管理制度,促进既有建筑优化运行和绿色改造。

  二、关于“技术与成本方面”的建议

  在政府投资项目引导方面:一是积极推动政府投资项目率先应用绿色建材,持续深化绿色建材政府采购与采信机制。2020年,我市发布《关于加快本市绿色建材(预拌混凝土)推广应用的通知》(沪建建材〔2020〕383号),明确要求政府(国企)投资项目优先采用绿色混凝土。2022年,我市进一步加快绿色低碳建材推广应用,发布《关于在本市民用和工业建筑中进一步加快绿色低碳建材推广应用的通知》(沪建建材〔2022〕312号),要求所有取得施工许可的政府(国企)投资民用和工业建筑项目必须使用绿色低碳建材。目前,政府(国企)投资项目的绿色低碳建材已涵盖预拌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板)、预拌砂浆、建筑涂料、防水卷材、防水涂料、建筑玻璃、管道等9大品类。下一步,我市将持续扩充绿色低碳建材覆盖品类,进一步扩大应用,助推建筑行业全链条减碳,不断提升政府投资项目在推动新技术、新材料应用方面的引领作用。二是提出绿色建筑提升性要求。《上海市绿色建筑条例》要求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5000平方米以上的政府投资公共建筑,应当按照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最高标准)建设,并申请绿色建筑标识,强调了政府在推动绿色建筑方面的引领作用,注重新质生产力培育,推动协同融合发展。

  在技术示范与推广平台方面:本市目前已发布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科技创新平台(第一批)。该平台面向“碳达峰碳中和”及“绿色低碳转型”等国家重大战略,以推动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的科技创新战略基地为建设目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探索产学研联合攻关的机制,聚集建筑绿色低碳领域共性关键技术、高效设备设施及材料、标准体系构建等方向,形成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能力,打造建筑绿色低碳的关键技术创新、行业人才培育和成果转化服务的“三位一体”平台。我委注重建筑工业化产业链培育,培育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发挥龙头企业示范引领和资源整合优势,带动全产业链工业化发展水平提升。

  三、关于“市场和激励方面”的建议

  在加强教育与推广方面:我委通过连续发布《上海绿色建筑发展报告》《上海市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分析报告》、举办系列活动以及委公众号积极宣传和推广绿色建筑与低碳发展的政策、经验和成果,提升社会各界的认知度和参与度。《上海绿色建筑发展报告》为从事绿色建筑领域的各行业、企业、从业者提供了详实的参考资料,促进了管理、研发、规划、设计、咨询、施工、物管等行业互动,在一定范围内推动了绿色建筑的实践与发展。《上海市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分析报告》今年升级为《上海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及碳排放监测分析报告》,将披露更多建筑碳排放数据。我委通过举办上海绿色建筑国际论坛、上海国际城市与建筑博览会等论坛和活动,促进行业交流和合作。2024年度,我委公众号特推出“碳路先锋”系列,重点推广各区在绿色建筑发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绿色生态城区建设、智能建造等方面的经验做法、亮点特色,进而启发各区行业管理部门在推进难点、堵点工作方面找到破题之策。下一步,我委将通过委公众号等官方平台,定期发布政策信息、项目案例以及行业动态,增强公众对绿色低碳相关政策的了解,提升社会各界对绿色建筑和低碳发展的关注与参与度。

  在完善激励政策方面:我委通过财政补贴、容积率支持等政策,鼓励市场主体积极开展绿色低碳建筑试点。目前,我委正在根据《上海市绿色建筑条例》要求,进一步探索多样化激励措施。

  在探索市场机制创新方面:目前,我委正在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建筑领域碳排放权交易相关研究,拟根据《上海市绿色建筑条例》要求,逐步将碳排放达到一定规模的建筑纳入碳排放管理。

  四、关于“全生命周期管理方面”的建议

  自2014年开始,上海已将绿色建筑要求纳入建设管理流程,在土地供应、设计审查等阶段对绿色建筑要求进行严格把关,绿色建筑规模和质量得到大幅提升。《上海市绿色建筑条例》将绿色建筑管理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全过程监管有据可依。明晰在规划布局、土地供应、立项审查、设计文件审查、竣工完工验收到交付使用、运行、改造、拆除各环节中管理部门的职责,以及各相关主体的责任,形成覆盖绿色建筑全生命周期的协同管理新机制。目前,我委正在开展《条例》相关配套文件的修订工作。下一步,我委将制定强化制度保障,完善《上海市绿色建筑条例》配套制度以及上海市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加强各环节协同管理,建立全生命周期评估体系。

  最后,感谢您对本市绿色建筑、建筑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得到您进一步的指导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