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8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2024-05-19 )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加氢站布局,打造长三角高速干线氢能走廊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在长三角区域的沪宁、沪杭、沈海等骨干高速网络上尽快布局加氢站或者改建油氢混合站,打造长三角高速干线氢能走廊,助力燃料电池汽车应用推广。”

  根据早期本市车用加氢站专项规划公示稿,按照加注需求和产业集中度,规划重点通道包括S32申嘉湖高速、两港大道—沪奉高速—沪金高速、G50沪渝高速、G60沪昆高速、G15沈海高速等骨干高速网,由于目前专项规划仍未发布,布设点位是否满足实际需求尚待验证,我委将充分吸纳建议内容,及时提出调整意见。

  二、关于建议“打破垄断,对于有加氢站点位规划,但是没有动力建站的主体,让出机会,给期待建站的其他有资质主体。”

  目前,本市加氢站项目基本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推动,有建站意愿的相关企业可以与属地政府充分沟通协商,取得规划部门的许可意见后,可按照一般项目建设程序推进,我委将积极做好加氢站经营许可对接工作。

  关于其他建议,我委将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做好答复意见的落实。再次感谢您对本市氢能事业发展的关注!

  2024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