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90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2024-05-07 )

  

  您提出的“关于城市桥下公共空间更新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时任副市长汤志平同志加强桥下空间整治的指示精神及其后的专题会议要求,自2021年7月开始,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规划资源局、市绿化市容局等部门以及各相关区,对本市内环以内(含内环)高架道路、越江大桥、跨河桥梁等市政设施的桥下空间使用情况进行了梳理,对整体提升形象工作进行了研究,共同推进本市桥下空间形象提升工作。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出台指导意见

  为了推动外环以内桥下空间由单一管理向复合利用转变,按照“安全运行、形象提升、环境融合、复合利用”的原则,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等部门联合出台了本市桥下空间品质提升指导意见,对桥下空间品质进行有机更新和整体提升,对既有设施规范管理,实现桥下空间“精细化、标准化、特色化”的目标,进一步拓展提升了城市公共空间品质。指导意见的出台,明确了桥下空间品质提升的工作目标、工作要求、推进机制和时间节点等,为做好此项工作提供了文件依据。

  (二)推动各区制定三年行动计划

  2021年下半年起,我委会同市道路运输局多次指导推进各区制定《桥下空间品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目前,全市各区均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三年行动计划,并组织推动实施,逐项推进落地见效,取得了预期成效。

  (三)推动实施项目

  在桥下空间形象提升工作过程中,我们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施策,集中显示,共建共享”的原则,按照“形象提升一批、环境整治一批、功能完善一批”的整体要求,扎实推进本市桥下空间形象提升相关工作。形象提升一批:部分点位通过美化桥下空间、增补绿化、提升灯光等措施优化环境;部分点位结合工程性措施、增加体育设施等完善功能。环境整治一批:针对设施设置不标准、不规范现象开展专项整治。功能完善一批:重塑桥下空间,激发城市公共空间新活力,为社区居民休闲游憩、运动健身和社会交往提供空间,方便人们社交、运动、与自然接触。

  此次桥下空间形象提升改造工作,使周边居民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受到了广泛的欢迎和支持,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也为各区进一步推进实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在桥下空间的更新利用方面,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规划资源局将积极协调各区,结合“15分钟社区生活圈”“一江一河”提升工作,进一步引入专业力量,支持各属地管理部门进一步做好桥下公共空间更新的相关工作。依托相关专业部门力量,推动印发上海市桥下空间利用设计导则,在合理合法利用、保障道路使用及工程安全的前提下,不断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通过设计手段,盘活桥下空间资源,使其从城市“灰空间”转变为城市活力“新空间”,提升桥下空间品质和利用效率,融入城市公共空间系统,满足周边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需求。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