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0514号提案的答复 ( 2024-05-06 )

 

  “关于高质量推进本市绿色建筑发展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绿色建筑标识管理”的建议

  本市是国内最早建立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制度的省市之一。2021年,住建部发布了《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建标规〔2021〕1号),明确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绿色建筑认定和标识授予工作,并对绿色建筑标识的申报和审查程序、标识管理等做了相应规定。我委于2021年6月发布《上海市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实施细则》(沪住建规范〔2021〕7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提出了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实施细则》明确要求获得绿色建筑标识的项目运营单位或业主,应强化绿色建筑运行管理,加强运行指标与申报绿色建筑星级指标比对,每年将年度运行主要指标上报本市绿色建筑标识管理信息系统。我委将不定期组织本市绿色建筑标识项目监督抽查,如发现伪造技术资料和数据获得绿色建筑标识或运行过程中存在与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相关的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将撤销其绿色建筑标识并收回标识证书。

  二、关于“建立针对绿色建筑的后评估体系”的建议

  2021年,我市编制发布了《上海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沪府令57号),聚焦全生命周期监管,提出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对本市绿色建筑状况进行评估。目前,本市已建立1+17+1(市级平台+区级平台+市级机关分平台)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的建筑能耗监测平台,覆盖楼宇达到2267栋,是全国第一个、覆盖公共建筑数量最多、覆盖建筑面积最大、运行最稳定的建筑能耗监测系统。该系统将进一步监控分析绿色建筑在后评估阶段的作用,通过分析数据进一步挖掘绿色技术的潜力。下一阶段,我委将加强对绿色建筑运行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适时开展绿色建筑后评估工作。

  三、关于“加强对绿色建筑专项技术研发的支撑”的建议

  我委高度重视对绿色建筑的新技术研发,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行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依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领域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十四五”科技发展规划纲要》有关要求,结合本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领域科技发展实际,已经组织开展2024年度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重点工作,围绕城市更新、绿色低碳、智能建造、智慧精细化治理、安全韧性、东方枢纽建设、“好房子”建设、长三角共建共享等方面,确定科研项目选题。上述技术研究,未来会进一步重点支撑绿色技术发展。

  最后,感谢您对上海绿色建筑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得到您进一步的指导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