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 047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2021-08-09 )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本市住宅区外墙保温材料脱落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防范化解城市运行安全隐患,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我委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要求,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守护百姓“头顶上的安全”。有关工作情况如下:
一、全市外墙外保温质量问题投诉情况
2015年至2021年2月23日,根据各区上报情况,涉及无机保温砂浆脱落质量投诉共计234件,其中商品房53件、保障房181件;缺陷责任期内192件、缺陷责任期外42件。
(一)根据投诉年份分:2015年涉及无机保温砂浆脱落质量投诉27件(其中商品房12件、保障房15件),2016年40件(其中商品房15件、保障房25件),2017年13件(其中商品房6件、保障房7件),2018年42件(其中商品房1件、保障房41件),2019年29件(其中商品房8件、保障房21件),2020年82件(其中商品房10件、保障房72件),2021年截至2月23日共计1件(商品房1件)。
年份 | 投诉量(件) | 房屋类型投诉量(件) | |
商品房 | 保障房 | ||
2015年 | 27 | 12 | 15 |
2016年 | 40 | 15 | 25 |
2017年 | 13 | 6 | 7 |
2018年 | 42 | 1 | 41 |
2019年 | 29 | 8 | 21 |
2020年 | 82 | 10 | 72 |
截至2021年2月23日 | 1 | 1 | 0 |
合 计 | 234 | 53 | 181 |
(二)根据投诉区域分:闵行相关投诉共计62件(其中商品房7件、保障房55件),浦东60件(其中商品房8件、保障房52件),宝山34件(其中商品房2件、保障房32件),奉贤33件(均为保障房),嘉定28件(均为商品房),青浦9件(均为保障房),静安6件(均为商品房),金山2件(均为商品房)。
区 域 | 投诉量(件) | 房屋类型投诉量(件) | |
商品房 | 保障房 | ||
闵行 | 62 | 7 | 55 |
浦东 | 60 | 8 | 52 |
宝山 | 34 | 2 | 32 |
奉贤 | 33 | 0 | 33 |
嘉定 | 28 | 28 | 0 |
青浦 | 9 | 0 | 9 |
静安 | 6 | 6 | 0 |
金山 | 2 | 2 | 0 |
合 计 | 234 | 53 | 181 |
(三)处理情况:商品房缺陷责任期内涉及无机保温砂浆脱落质量投诉共49件,已全部进行了处理(其中,闵行区“嘉怡水岸”相关质量检测报告已出具,区属行政责任部门正在约谈建设单位,高坠隐患已进行应急维修。其它投诉的商品房项目质量问题有序处理);保障房133件,均已处理或正在维修中。缺陷责任期外的转由房管部门或属地政府予以处理。
区域 | 投诉量(件) | 具体地址 | 处理情况 |
闵行 | 6 | 嘉怡水岸,紫龙路500弄 | 已完成局部应急维修 |
浦东 | 8 | 长泰东郊御园35号楼-37号楼、锦绣路2466弄、祖冲之路2201弄 | 已处理 |
嘉定 | 28 | 新城金郡,云屏路1399弄 | 已维修 |
金山 | 1 | 蓝堡公馆,龙胜东路828弄 | 已维修 |
静安 | 4 | 中海万锦城三期,长兴路168弄 | 已维修 |
宝山 | 2 | 恒盛豪庭,高境恒高路128弄 | 维修中 |
合计 | 49 |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落实既定处置措施
在市人大代表的关心、帮助和监督下,市级主管部门将贯彻落实“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继续加强指导、规范和督促,进一步强化“市、区、企、民”整体协同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全面推进市属保障房外墙外保温质量问题处置既定的相关措施,强化施工安全全过程质量监管,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确保城市安全运行。
(二)加强对商品房外墙外保温情况的跟踪和掌握
1.创新质量管理机制,引入社会共治理念。2019年3月1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转发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和上海银保监局《关于本市推进商品住宅和保障性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实施意见》,规定了住宅工程建设单位在施工许可前必须投保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IDI保险)。保险公司在建设过程中,委派专业风险管控机构进入现场,对建设施工质量进行管理,在竣工验收后,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条款约定对在保险范围和保险期限内出现的由于工程质量潜在缺陷导致的投保建筑的损坏,直接对房屋租住人履行赔偿义务。目前,本市购买该保险的住宅项目超过900个,受保障住宅面积超过9600万平方米。
2.狠抓质量源头管理,夯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2020年8月14日,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和市房屋管理局颁发了《关于上海市建设工程建设单位首要质量责任管理的规定》,明确建设单位依法对实际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责任,对因违法、违规或不当行为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相应责任,项目负责人应按规定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3.建立健全住宅工程质量回访制度。建设单位是住宅工程质量保修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建立质量回访、质量维修制度和投诉、纠纷协调处理机制,承担国家和本市规定以及合同约定的保修义务。通过信访了解,目前全市商品房外墙脱落的矛盾尚不突出(全市缺陷责任期内共涉及9个小区),今后我们将继续与市、区质量监督部门一起,密切关注外墙质量投诉项目,加强与房管部门信息沟通,督促责任单位做好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并加快推进质量整治,切实维护好商品房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