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22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2020-07-31 )
关于“关于农民集中居住安置空间缺口问题的意见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是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举措、重要一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并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多次召开各类推进会,强调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快任务落地。
一是关于任务目标。落实本市乡村振兴实施意见,围绕“到2022年,约5万户农民实现相对集中居住”的整体目标,各涉农区全力以赴,全力推进。2019年全市年度目标为1.27万户,经综合各区三高两区分布情况、宅基地情况、各区财力安排等因素,分解落实到全市9个涉农区。其中,闵行区的年度目标任务为700户,任务占总任务量的5%。2020年全市年度目标为1.3万户,结合各区农民意愿和完成情况,部分区年度任务调增。闵行区2020年的目标任务仍旧维持700户不变。
二是关于任务对象。本市新一轮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要求聚焦重点区域,特别是聚焦“三高两区”、搬迁意愿强烈、居住条件困难等重点对象。要充分把握好相对集中居住与农民切身利益的关系,把资金和政策投到最需要的地方,从优先解决这部分人群的集中居住问题入手,先易后难、循序渐进。
三是关于推进机制。本市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按照“市区联手,以区为主”的方式开展工作推进。2019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制定了新一轮支持政策,在补贴资金、土地指标等方面都加大了支持力度。同时,也给予区委、区政府充分的自主权、决策权。2020年6月16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召开本市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现场推进会,强调各涉农区按照“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要求,把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上,切实夯实主体责任,不折不扣完成既定任务,要按照“项目平衡、全区平衡、统筹平衡”的要求,加大区级合力,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加快工作节奏,确保完成年度任务。
二、年度项目推进情况
2019年度,闵行区的年度目标任务为启动700户农民相对集中工作,完成农户签约。闵行区实际完成711户。浦江镇实际签约195户,其中向城镇集中居住(“上楼”)95户,向农村居民点平移(“平移”)100户。上楼项目按照户均180平方米的安置标准考虑,浦江镇需要约1.7万平方米的安置面积。
2020年度,闵行区年度目标任务已由区政府正式上报我委。今年闵行区计划启动716户农民相对集中居住,浦江镇项目涉及352户。上楼项目按照户均180平方米的安置标准考虑,2020年度浦江镇需要约6.3万平方米的安置面积。
关于代表建议的案由陈述中提到的“剩余可安置面积和需安置面积”内容,是浦江新市镇2035年的总体规划中保障性住房总量的供需平衡梳理,属于远期规划的落实落地问题。按照至2022年的近期工作安排,2019年和2020年浦江镇总计需要安置面积约8万平方米,2021年和2022年的安置面积需求规模由闵行区负责进一步排摸确定。根据目前镇、区两级存量房源的梳理情况,剩余可安置的存量房源规模和计划安置的房源规模可满足农民相对集中居住中“上楼”农民的安置需求。
此外,新一轮农民相对集中居住政策鼓励各区采取多元安置方式,上楼项目可以采取实物安置与产业用房、股权安置、养老安置以及货币补偿等相结合的方式,多种渠道保障农村村民宅基地财产权益。闵行区可以结合自身特点,在安置空间有限的约束下,切实加大探索创新力度,因地制宜、尝试推出适合本区实际的“1+X”补偿标准,以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为契机,推进宅基地三权分置,激活乡村资源价值,实现土地增值、农民增收。
三、相关建议
关于代表建议中提出的“将市大型居住区未建地块用于农民集中居住”的建议部分,我委已经会同市房管局开展专题研究。
一是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大型居住社区市属保障性住房选址保持稳定的要求,结合目前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及征收安置住房需求,尤其是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配售工作在今后几年将保持可持续、稳定的发展趋势,以及2020年保民生、稳经济的工作要求,建议闵行区内大型居住区未建地块仍维持原有用地规划。
二是支持浦江镇利用大型居住区内剩余农民回搬房地块用于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可通过盘活区内其他大型居住社区内的农民回搬房等区属房源,提高房源使用效率,来满足区内农民相对集中居住用房需求。
三是根据最新的《上海市征收安置住房管理办法》(2020年7月1日起施行),农民相对集中居住项目安置房源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解决农民建房问题、改善农民居住条件,是重大民生问题,也是乡村振兴工作的重中之重。感谢您对闵行区浦江镇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一如既往继续给予指导和帮助。